对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
第302号提案的答复
市林业局:
市政协第302号《关于加强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广泛开展宣传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滥食野生动物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巨大隐患,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市公安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林业局印制了《关于加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通告》,并在全市范围内的集贸市场、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及重点林区、景点入口等处广泛张贴。2020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警种采取不同形式,在世界野生动植物保护日(3月3日)、国际爱鸟日(4月1日)等时间节点,与林业等部门联合,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展板、互动问答等方式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宣传。
下步,我局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加强新媒体普法宣传。面临新形势新要求,重视发挥新媒体等正面宣传、教育引领效果,下一步将从法律法规宣传、保护救助、典型案例警示等方面制作专题宣传资料,通过泰安警方微信公众号、泰安公安抖音号发布,向公众普及和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及政策知识,公布举报方式,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筑牢全民知法守法意识。二是组织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主动与市教育部门沟通,结合中小学生年龄、特点,由我市公安机关各级森警部门专题制作课件,在辖区内开展“野生动物保护进校园”法制宣传活动,通过法律及典型案例讲解和互动问答的方式,为学生介绍本地常见野生动物种类、识别特征、分布范围及猎捕、食用、买卖野生动物的危害。三是做好协同宣传。积极配合林业、自然资源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普法宣传工作,按要求选派人员参加有关活动。四是强化舆情研判。重视做好对重大敏感涉野生动物案件的舆情风险评估,按规定报批后视情再组织宣传报道,针对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注重加强分析预判,做好应对预案,把握舆情引导主动权,防止负面炒作。
二、整合执法监管资源,严厉依法打击
我市公安机关聚焦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坚持深度打击、精准打击,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实实在在的举措主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依法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着力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2019年以来,我市公安机关根据上级部署先后开展了“昆仑2020”“昆仑2021”“昆仑2022”“国门利剑”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先后参与了省市有关部门组织的“齐鲁清风”“2022清风行动”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贸易的专项行动。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处涉陆生野生动物案件35起(其中2019年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1起;2020年非法狩猎案1起,非法猎捕、杀害野生动物案1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9起;2021非法狩猎案3起,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案3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7起;2022年至今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2起,非法狩猎案8起)。
在今后工作中,泰安市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高压震慑态势,重视内控和外防相结合,确保在“全面”和“严格”上下功夫,真正把全面禁止和惩治滥食野生动物以及严格禁止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动物等执法工作落到实处,严厉打击各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森警部门是公安机关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专业警种,2022年4月22日市公安局印发了《关于印发<泰安市公安局关于推动森警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泰公通〔2022〕32号),结合实施方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严厉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
一是建立市县协调推进工作机制。进一步明确市县两级公安机关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犯罪的职责任务。坚持大要案引领机制,重点依托省总队信息化平台和市局信息化技术、大数据智能化手段,强化情报收集和线索摸排,以公安部、公安厅推送的犯罪线索为主线,全面梳理犯罪链条,为基层办案单位提供有力保障;县级森警部门重点是对上级下发和本级工作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全力开展落实核查,实施全链条、全环节、全要素打击。着力打击整治破坏严重、管理混乱、涉及面广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和场所,切实筑牢生物多样性网络,有效遏制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高发势头。 二是健全情报线索搜集机制。针对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趋向从线下发展到线上、从实体转向网络以及涉案领域广、区域跨度大等新特征,依托公安机关的大数据平台和各类视频网络侦查系统,通过强化网络巡查、阵地管控和线索摸排,重点对利用邮政、物流、寄递、客货运等渠道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以及通过互联网平台直播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和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犯罪线索进行深挖彻查,实现对涉野生动物案件的精准研判、精确打击。三是创新执法打击方式。坚持关口前移、循线打击,聚焦野生动物执法监管重点,突出“打源头、断链条、摧网络”,紧紧围绕“捕、养、售、运、食”五个环节,加大对野生动物流通环节和消费环节的查处力度。健全信息共享等机制,加强与志愿者、民间团体和社会组织等力量合作,充分发挥护林员、村街网格员第一时间预警作用,最大限度压缩犯罪空间,实现对野生动物保护“应保尽保”“应禁全禁”目标。四是加强法律支撑。主动与检法机关进行沟通协调,建立难题会商、案件会审等机制,解决案件定性、法律适用和证据规格等问题,主动听取检察机关对涉林重大案件意见,严把案件事实关、程序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诉讼高效顺畅。
三、厘清部门职责,强化依法监管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有关部门、警种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积极配合联系林业和市场监管部门在重点时间、节点对重点酒店、餐饮场所、文玩店、花鸟虫鱼市场、快递物流场所开展了定期、不定期巡查;按照泰安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抽查事项清单部署的任务,协助有关部门按时开展了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单位(个人)检查和出售利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检查。
下步,针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隐蔽性强、覆盖面广、跨区域性大等特点,我局将以推进全面落实全市公安机关“生态警长”机制为抓手,与有关部门积极探索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新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密切与市场监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业、畜牧、邮政、物流、海关、检验检疫等部门进行协作配合,健全联络员网络,组织开展联席工作会议、专项联合巡查和重点督导检查等工作,实现行政处罚和刑事打击的无缝衔接,形成防范、打击的整体合力,建立齐抓共管的野生动物保护长效机制。
泰安市公安局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