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泰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08-02 15:5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降低火灾危害,增强全市抵御火灾风险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起草了《泰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泰安市高新区东天门大街3号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火调技术科,邮编:271000,并在信函上注明,“泰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

  2.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taianxffhc@163.com

  3.通过传真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0538-8129087。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8月12日。

  附件:《泰安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试行)》.docx


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2年8月2日

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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