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政任〔2022〕44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李鹏等工作人员免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05 10:44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功能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各单位:

  市人民政府决定,免去:

  李鹏的泰安仲裁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高隆生的泰安市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中心副县级干部职务;

  梁孝祥的泰安市农业经济发展服务中心(泰安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站)副主任(副站长)职务;

  张灿宏的泰安市中心医院分院(泰安市传染病医院、泰安市职业病医院)院长职务。


泰安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9日

(注:2023年1月5日印发)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