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3-0001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泰山松材线虫病防控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1-06 16:0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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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草背景

松材线虫病是极具危险性、毁灭性的森林病害,是重大植物疫情,被称为松树的“癌症”,对泰山松林构成严重威胁。松树是泰山重要的乡土树种,在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泰山松林以油松、黑松、赤松为主,都是松材线虫病易感树种,感染容易,致死率高。制定《办法》,加强泰山景区及毗邻地区联防联控,建立地区间、部门间统筹推进、职责明晰、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加强疫情监测普查、检疫检查、除害处理,采取强有力的措施防治松材线虫病,是保护和发展泰山森林资源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迫切需要。

二、起草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

《植物检疫条例》

《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

三、起草过程

2022年6月,泰山管委起草了《泰山松材线虫病防控办法》(以下简称《办法》),7月15日至8月15日,《办法》在市政府网站公示,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期间,泰山管委会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书面征求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等12个部门和泰山区、岱岳区两区政府的意见,征询了部分林业合作社和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作了多次修改完善。11月18日,《办法》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核,并通过了市政府常务会议的审议,于12月29日正式印发。

四、《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不分章节,共19条。规定了《办法》制定的依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规定了市政府加强对泰山景区及毗邻地区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建立协商协调机制,强化区域之间、部门之间联防联控的工作要求。明确了泰山管委和泰山区、岱岳区政府,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在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中的职责。

《办法》规定,在泰山景区及毗邻地区实施工程作业,使用木质材料的,应当事先将使用情况报泰山管委和泰山区、岱岳区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经检疫检查,发现染疫植物及其制品的,所有人应当按照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的要求,在指定地点进行除害处理;不能进行除害处理或者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除害处理的,由森林病虫防治检疫机构代为除害处理或者予以销毁,费用由所有人承担。

《办法》明确,国有林场的松林、松木的松材线虫病疫情调查监测,由国有林场负责;集体和个人的松林、松木的疫情调查监测,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城市绿化中松林、松木的疫情调查由园林绿化管理单位负责。

《办法》规定,泰山管委以及泰山区、岱岳区政府应当根据疫情发生情况,确定松材线虫病联防区域,制定联防制度和措施,检查、督促联防区域的防治、检疫和封锁工作。

《办法》明确,对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检疫手续或者在报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等违法调运植物和植物产品的,可以依法予以封存、没收、销毁或者责令改变用途;造成松材线虫病疫情扩散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以外,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解读人:泰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  遗产保护部副部长  董晓峰

联系人:董晓峰

联系电话:5369951

  相关文件:泰政办字〔2022〕59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泰山松材线虫病防控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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