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聚区认定
发布日期:2023-11-29 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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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产业特色鲜明、规模和经济效益突出、科技创新能力强、品牌影响力大、数字经济赋能显著的食品产业集聚区,依据申报主体分别认定为省级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群、强县(市、区)、强镇或基地,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5年。
责任科室:市工信局消费品产业科 电话:6999629
政策依据: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特色优势食品产业集聚区培育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工信消〔202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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