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直国家机关的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是多少?
发布日期:2023-11-29 11:09 浏览次数:
根据《泰安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泰财行[2014]18号)有关规定,目前市直机关工作人员临时到驻地(泰山区、岱岳区、高新经济开发区、泰山景区、旅游经济开发区)以外地区公务出差所发生的伙食补助费,按照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100元包干使用。
编辑:(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