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泰安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通知
发布日期:2023-12-13 10:41 浏览次数:

泰安市经济专业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已对各单位呈报的申报高级经济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的全部材料进行了评审,经过材料审核、专家评议、评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李代华等108名同志已通过评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透明度,保证评审结果公开、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期的规定,确定本次异议期为2023年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共5个工作日。各有关单位及个人如有异议,请于12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反映。

请呈报部门及时将公示通知和公示表(见附件)逐级反馈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同时核实公示表上的人员信息是否真实无误。异议期结束后,请呈报部门于12月20日前,将征求意见的形式、有无异议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和信息核实情况书面报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6991985  传真:6991234

市人社局联系地址:泰安市政中心C406房间(邮编:271000)

附件

附件:山东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情况公示表 .pdf

2023年12月13日 


来源: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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