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发布日期:2023-04-24 09:10 浏览次数:

居民收入稳步提高。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260元,比上年增长5.2%,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435元,增长4.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149元,增长6.3%。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村居民为1)由上年的1.92缩小至1.88。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0193元,下降0.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4101元,下降2.4%;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4404元,增长3.0%。恩格尔系数为25.5%。

社会保障持续增强。年末职工养老保险、居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157.0万人、274.0万人、72.6万人、94.7万人,分别收缴保险费101.3亿元、24.2亿元、3.65亿元、3.55亿元。分别发放养老、失业、工伤三项保险金162.7亿元、0.9亿元、4.0亿元。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519.1万人,其中职工医疗保险116.0万人、居民医疗保险403.1万人。职工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1.1亿元,支出49.4亿元;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9.0亿元,支出37.6亿元。

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能力增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71元、660元。城乡特困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20元、962元;完全失能、部分失能、全自理特困人员照护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678元、339元、201元。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142元、1706元;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提高到每人每月1198元。全市新建护理型养老机构17个,新增护理型床位3340张,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20396张,其中护理型床位14068张,护理型床位占比达69%;完成敬老院改造提升26处。

来源:网站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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