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22年6月22日至8月22日,省委第一巡视组对泰安市开展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视。2022年10月9日,省委巡视组向泰安市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指出了泰安市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泰安市委诚恳接受,全面认领,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决抓好整改落实。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泰安市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2022年10月9日,召开省委巡视组对泰安市专项巡视情况反馈会议,对抓好巡视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10月24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研究制定《中共泰安市委关于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市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动全市各级抓好整改落实工作。11月30日,召开市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代表市委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并就个人情况进行查摆剖析,市委常委同志逐一查摆剖析,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了整改方向和措施。今年1月6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就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进行了安排部署。
二是健全推进机制。成立市委做好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做好整改落实工作。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4个工作组,明确整改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规则,具体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各级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迅速行动、各负其责,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工作格局。
三是强化督导调度。根据市委《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实行一月一调度,动态管理、动态销号。及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加快整改进度,确保整改质量。加强对东平县委巡视整改工作的指导调度,督促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限期整改落实。建立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项巡视整改监督台账,加强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监督检查,督促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坚持系统谋划,既紧盯重点问题精准发力,抓好每一项具体整改任务落实,又注重从思想、制度和实践层面解决问题,认真查找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根源、健全制度、标本兼治。进一步扎紧织牢制度笼子,不断强化制度约束和刚性执行,形成相互衔接、完善配套、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
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政治站位不高,谋划推动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力度不大、成效不显著”方面问题
1.关于“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不深不透,贯彻落实有差距。落实‘重在保护、要在治理’战略政治担当不足,保护和利用的关系处理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强化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推广实施“五色图谱管理”,实行“按图供地”“以地招商”,深入推进工业企业“零增地”技术改造项目审批方式改革。健全区域、项目节约用地评价制度,抓好用地标准审核,对“亩产效益”评价企业试行差别化用地政策。2022年以来,全市对4家A类企业、6家B类企业、1家C类企业通过实施用地价格优惠政策、土地供应等措施提供土地要素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0宗、2367亩土地以“标准地”形式挂牌出让,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增工业用地已全部实现“标准地”出让。持续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和城镇低效用地处置,截止2022年底,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已超额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处置任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形成土地批、储、供、用全流程信息化管理,准确掌握各环节进展情况,确保土地使用规范高效。二是加强污染源头管控。持续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攻坚、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百日攻坚”,排查1100余家企业和470余家加油站。积极推进秋季重污染天气绩效分级,新增8家B级企业通过省级审核。2022年,我市臭氧平均浓度同比改善3.3%,改善幅度居全省第1位;空气质量优良率为69.6%,优良天数同比增加7.1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居全省第2位。开展焦化、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目前3家焦化企业有组织排放均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充分利用走航车、红外监测仪和FID便携式监测设备开展现场排查,发现并推送问题800余件。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建立自查自纠工作台账,扎实推进整改,取得明显成效。加强禁燃区内高污染燃料检查力度,组织召开散煤治理“百日攻坚”推进会议,开展联合督查行动,严查禁燃区内使用高污染燃料行为。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力度,制定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总体方案,对部分废弃矿山治理项目施工现场进行督导检查,统筹推进全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
2.关于“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意识不强,统筹协调作用发挥不够有力”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执行议事规则。认真贯彻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制定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职责清单,修订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通过制度建设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依规决策水平。规范重大事项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市委常委会“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试行)》,严格执行市委常委会会议事决策规则,修订完善市委工作规则,进一步发挥制度的保障作用。制定出台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规范重点建设项目申报、筛选、确定等全过程管理。二是积极推进相关水利重点项目建设。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优化设计,加快推进可研立项审批。做好项目初步设计审批和开工准备,组织有关专家对相关水利工程初步设计报告进行评审,目前正在积极准备施工招投标工作,做好开工准备。三是加大沿黄重点县域发展支持力度。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工作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4次,督促各县(市、区)出台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实施规划(方案)。开展2023年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方向的中央预算内资金预申报,积极指导沿黄重点县域申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专项奖补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泰山·黄河·大汶河文化旅游生态风景道等2个项目成功通过审核。加大对东平县重大平台、重大工程、重大项目支持力度,累计为东平县9个项目争取上级资金7000余万元,争取东平县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工程申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指导东平县制定落实《支持沿黄25县(市、区)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分工方案,积极梳理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四是加大对东平县发展支持力度。协调有关县(市、区)签订东平湖地表水生态补偿协议,实施东平湖生态安全调查,进一步摸清东平湖生态现状。实施东平湖水生植物群落优化调控工程(一期)项目,探索建立菹草资源化综合利用机制,构建东平湖健康生态系统。东平湖菹草资源化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已纳入省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进一步强化110家重点涉水企业和污水处理厂监管,加大巡河力度,压实属地治污责任。指导东平县围绕重点流域生态保护、河湖缓冲带建设等谋划项目,将东平县6个项目列入中央、省级生态环境资金项目库,给予资金支持7430.11万元。为东平县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第二批项目工程等9个项目,争取上级资金7000余万元。五是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治理。下发《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黑臭水体再排查的通知》《关于印发〈泰安市农村黑臭水体再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对农村黑臭水体再排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截至目前,已对3339个涉农行政村进行了排查。
(二)关于“履行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政治责任不到位,山河湖生态环境系统治理有差距”方面问题
1.关于“对构筑安澜屏障重要性认识不充分,贯彻落实‘发展要安全’的要求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补齐防洪减灾工程短板。加深对“黄河最大的威胁是洪水”的认识理解,扎实推进重点工程建设,黄河“十四五”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完成初步设计阶段征地实物及移民安置认可意见。积极推进中小河道系统治理,完成《全市现代水网规划》编制和批复工作,完成《全市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方案》中小河流名录复核、中小河流治理情况调查评估报告、泰安市2023—2025年中小河流治理实施清单上报、“一河一案”编制等工作,持续推进东平县上金线河、护林河等28条河道系统治理工程。二是严格落实河长制。制定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查激励机制,修订完善河湖长年度考核办法,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印发通知,对巡河质量、巡河频次、巡河成效作出全面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和通报制度,利用河湖长制管理信息系统,及时进行巡河提醒,定期开展巡河通报。持续开展河湖排查整治,突出抓好河道清“四乱”规范化常态化,不断改善河湖生态面貌。三是提高防汛救灾应急处置能力。督促相关县市区制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指导辖区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制定下发全市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建设专项督导检查方案,进行现场督导检查,编制乡镇、村级防汛应急预案大纲。健全应急物资保障相关制度,制定《泰安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物资管理办法(试行)》《泰安市应急物资储备统计制度(试行)》,进一步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体系。印发加强应急物资社会化储备工作意见,建立分级分类分签、全市统筹使用的社会化储备工作。持续督促指导已开通省救灾和物资保障系统账户单位尽快完成系统录入,目前,已全部完成,涉及储备种类600余类。四是加强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成立“一张网”建设推进工作专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印发《“一张网”建设管理运行工作机制》《泰安市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等文件。持续开展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摸底调查,全力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改造,系统推进城市防洪排涝体系建设,“一点一策”改造整治城区积水点16处,清理雨水口1.6万座,疏通雨水支管11公里,检查井清淤2700座,完成45条道路管网清淤。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推动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修编经费列入2023年度财政预算。全市18处易涝点已于2022年8月22日全部整治完成。
2.关于“‘两山’理念树得不牢,落实‘大保护、大治理’要求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治理。通过现场督导、警示提醒等方式督促各县(市、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对治理项目进行重点调度督促,目前8处已完工。制定全市历史遗留矿山治理计划,统筹推进全市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努力打造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加快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计提,下发《关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未足额计提问题的督办通知》,持续加大督导力度。二是加强环境污染源头管控。梳理排查相关企业超标情况,认真核实16家次超标排放涉水企业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进行了处理。印发《关于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现状调查问题整改的通知》《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违法处罚案例》,督促88家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目前全部完成整改。督促加快废气治理设施建设,相关企业3台造粒塔污染防治设施已安装完成并投入运行。对直接排放大量废气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立案调查,督促相关企业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3.关于“集约节约用水机制不健全,‘节蓄调管’系统谋划不足,水资源节约集约保护和合理利用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出台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实施意见,测算完成全市“十四五”期间用水总量和效率控制目标,健全完善水资源论证制度,全面梳理2019年以来的落地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及批复情况,完成154个项目论证报告及批复工作。二是积极破解水资源利用不充分难题。加快推进引黄入泰工程、肥城市群将湖水厂、东平县滨湖水厂建设进度,积极提升引黄指标利用率。有序推进建制镇、工业园区中水回收,对相关工业园区、建制镇污水处理厂情况进行摸排,摸清污水处理能力、排放量、水质情况及周边利用条件情况。加强雨洪资源利用,策划论证一批中小型水库增容工程,积极争取纳入省以上投资计划。争取引黄入泰工程2022年四季度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500万元,肥城市大汶河砖舍拦河闸、尚庄炉水库增容等项目纳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市级储备库;组织申报省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水利建设项目。三是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大水资源监管力度,督促相关县(市、区)、功能区对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等违规取水单位核定用水量,依法追缴水资源税。研究制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取用水管理和水资源税征收,规范水资源管理秩序。
4.关于“紧抓重大机遇意识不强,助推绿色高质量发展有差距,济泰同城融合互动力度不够”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积极推进济泰融合。出台健全完善省会经济圈一体化发展工作统筹推进机制意见,高标准做好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生态环境共保联治、产业协同融合发展、民生事项共建共享等工作。将“济泰同城融合互动”工作纳入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督办落实台账,实行季调度报告制度。稳步推进济泰“633工程”、S103东岳胜境旅游公路示范工程、莱热入泰长输供热工程等重点工作。加快推进泰山医疗科技产业园建设,积极与相关医院和企业对接,引入优势资源。培育壮大高端装备和智能制造产业,强化企业“升规纳统”,建立装备制造企业升规培育库,加大招商引资和技术改造力度,实现更多大项目、好项目落地开工建设。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31.1亿元,同比增长0.72%,扭转了负增长局面。二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扎实推动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深入落实“链长制”,编制“1+N”规划体系,构建“441X”产业体系,制定“1+8”联络服务产业链(集群)专班工作方案。加快推动研发平台建设,成功申报国家级工业设计中心2家、省级工业设计中心31家、市级工业设计中心48家。4家单位获批省工程研究中心,10家企业获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抓好单项冠军、瞪羚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高质量企业发展。2022年,工业领军企业50强营业收入1787.2亿元,同比增长21.2%,比全部规上工业企业高出16.1个百分点。提升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61个项目入选山东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完成2022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三批次申报工作,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9批1024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增速居全省第4位。三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开展“千项技改扩规、千企转型升级”行动,每年实施扩规性投资工业技改项目500个以上。开展技改项目“四排查三服务”,实施技改示范项目突破行动,抓好泰山机器人创客工场等重点技改项目,做好新上技改项目纳统和“技改升规”培育。积极推进输变电及电线电缆、新能源、数字经济等重点行业智能化改造。加强技改投资监测预警,完善工业技改和制造业技改投资考核指标体系,确保技改投资平稳回升。2022年,全市工业技改投资纳统项目811个,增长42.5%。完成工业技改投资增长34%,居全省第2位;完成制造业技改投资增长40%,居全省第1位。四是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加大“四新”经济培育力度,积极申报2022年度省“十强”产业“雁阵形”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探索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立“四新”经济、“十强”产业定期通报机制,开展分产业、分领域、分区域全覆盖调研,帮助企业把握市场需求,破解难题。2022年,“四新”经济增加值增速居全省第4位,“十强”产业增加值增速居全省第7位。五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创新平台提升工程,大力支持国家先进印染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组织对市级创新平台进行绩效评价。加强泰山创新谷区域创新中心建设。集聚创新要素,形成“1+3+4+N”综合创新体系,探索共建共享、利益分配等可持续发展模式。组织实施13个重点产业链“揭榜挂帅”项目,积极推进省、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能力提升工程,不断拓宽国内外科技合作路径。针对13条产业链,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赋能企业发展巡讲活动,指导服务全市重点企业承担省专利导航项目5项,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06件。
5.关于“系统规划缺失,保护传承弘扬泰山文化不到位”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泰山文化保护传承弘扬。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两创”的重要论述指导工作,将“泰山文化传承发展研究”列入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专项研究项目。深度挖掘阐释泰山文化新时代价值,高水平举办“泰山论坛·深入学习贯彻‘两个确立’理论研讨会”,推出一批有影响力的研究成果。加快推进十大示范性、标识性项目,举办文旅高质量发展报告会、首届精品旅游文创设计大赛,筹备举办2023中国文旅融合创新(泰安)峰会。全力推进文创产品研发,开展“泰山元宇宙项目”合作洽谈,推进泰山数字藏品营销推广,组织策划网络大V泰山直播活动。推进泰山文化与黄河文化融合发展,组织专家学者开展专项调研,召开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座谈会。制定推进文化和旅游消费复苏回暖十条措施,启动第七届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泰山景区居中国旅游景区欢乐指数百强榜第四位,在自然景观类排名中位居榜首。泰山入选黄河世界遗产之旅以及黄河古都新城之旅线路。二是加强文化保护工作。推进国保单位保护规划编制,目前完成7处保护规划初稿编制工作。组织开展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数据整合建库工作,将全市15处国保单位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数据资料,全部纳入市国土空间规划及“一张图”信息系统。落实“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对部分未落实的国有土地开展调查,目前已完成24宗土地的考古调查勘探。加强建设工程文物保护,对全市市级以上文保单位、博物馆、考古工地等开展文物安全检查。加大文物保护经费投入,增加市级文物保护资金预算。对泰安市博物馆馆藏文物进行甄别,提高展出率。
(三)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有力,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中腐败和作风问题屡禁不止”方面问题
1.关于“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坚决扛牢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制度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会议事决策规则、“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办法。建立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动态调整机制,对省、市黄河重点项目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加强重点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对省专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持续跟进监督,确保整改到位。聚焦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及时约谈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健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长效机制,从制度上有效防范风险。出台《关于建立纪检监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机制的意见(试行)》,运用“室组地+”联动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党组织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相关责任。针对省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进行交办督办,查处违纪违法问题,追责问责17人。三是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对相关重点项目明察暗访,看项目进度、督工程质量、促责任落实。对2019年9月以来涉及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项目信访举报进行梳理排查,筛选典型信访举报进行专项督办。在市纪委监委信访举报网络平台开辟“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项目举报专区”,广泛收集存在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建立黄河重大国家战略重点项目信访举报专门台账,实时动态更新,优先分流转办。认真分析研判省委巡视、省审计反馈问题线索,严查存在的失职失责或违纪违法问题,问责相关人员54人。四是扎实履行监督责任。将深化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着力提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业务能力,优化充实监督检查工作力量,选派干部到案件查办、巡视巡察、疫情防控等监督检查一线学习锻炼。深化运用“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对照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建立监督台账,倒逼工作落到底、见实效。配强派驻监督力量,开展“下沉式”监督,打造“一组一精品”监督品牌。利用市纪委监委“星级化”考核评价体系,每季度进行量化评比,督促充分发挥派驻监督职能作用。
2.关于“作风建设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多发。干部作风建设推进不力,工作推进效率低,作风漂浮”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在全市部署开展机关作风集中整顿活动,梳理问题清单18万余个,建立整改台账6万余份。印发《关于常态化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通过明察暗访、集中测试等方式巩固整顿成果,查处“四风”问题46起7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2人。实行“三晒一评一公开”和干部待岗管理,机关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的意识进一步增强。建立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体系,出台《2022年度经济运行及重点工作“六比争先·标旗夺金”季度考核办法(试行)》,开展“泰安工作创新奖”评选,指导各部门单位找准差距、明晰路径、提质增效。倡树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用人导向,落实市委《关于在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等重大任务、重点工作一线培养考察使用干部的实施意见》,选派干部到产业链专班等一线锻炼。二是提高工作推进效率。下发《关于建立“督纪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日常监督与党委、政府督查监督深度融合,建立健全沟通会商机制。畅通“信访网电微”举报渠道,严查不作为、慢作为问题。督促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加强与“12345”、网信、信访等部门对接联系,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汇总,梳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作风问题,为执纪问责提供依据。三是改进工作作风。制定出台《关于贯通融合各类监督聚力整治“四风”问题的工作方案》,建立情况通报、联席会议、线索移送、成果共享等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自身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发挥88个乡镇基层“直通车”观测点作用,选取171名“四风”社会监督员,公开“四风”举报二维码,将“纪企直通”企业由108家增加至235家,加强对各级各部门单位的监督。对省委巡视反馈工作作风漂浮、照抄照搬等问题进行重点交办督办,问责相关责任人3人。
(四)关于“落实整改主体责任不到位,部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彻底”方面问题
1.关于“整改主体责任扛得不牢,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盯得不紧”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制定下发《泰安市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强督查激励措施》,完善督查激励机制。2022年以来,审核把关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转办一般性问题线索核查处理情况答复意见3512件,办结率100%。扎实推进第二轮中央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2022年以来共制定清单化调度报告、台账40期,下达督办函18份、通报5期,反馈的57项问题整改完成25项,其他问题均按序时进度推进整改;交办的1843件信访件,办结1834件,阶段办结9件。将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常规巡察、日常监督检查重要内容,要求责任部门对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及时彻底整改。持续跟进督促省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
2.关于“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持续用力抓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有差距”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沟通协作工作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沟通协作机制落实抑尘措施的实施意见》,组织召开全市扬尘治理协调工作会议,成立市扬尘治理工作专班,下发《扬尘治理沟通协作机制落实抑尘措施工作计划表》和《扬尘治理动态管理清单》,建立定期联席会议、督导检查、调度通报等工作机制,强化与各县(市、区)、功能区等责任部门单位联勤联动,凝聚工地扬尘治理合力。二是组织开展“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行动。召开“百日攻坚”工作部署会,对城区施工工地扬尘进行集中整治,督促项目施工单位落实抑尘措施。探索“无人机+视频监控+现场巡查”结合的扬尘治理模式,对扬尘治理重点、难点区域进行拍照和录像,快速全面掌握区域内建筑工地“6个100%”扬尘防治措施的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督促整改。行动期间,共发放《致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的一封信》300余份,出动人员8100余人次,车辆2700余车次,巡查工地2100余处次,对不符合扬尘治理标准的工地进行督促整改、依法处罚。三是加强对建筑施工工地现场扬尘工作督导检查。印发《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扬尘治理工作市县两级组织领导机制、市级定期督导检查机制、县级日常网格监管机制、扬尘治理信用管理机制等长效工作机制。印发《房建工程综合监管检查暨年度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扬尘治理专项检查。四是加强对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扬尘污染防治。指导和监督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施工单位配备并规范使用防降尘设施,严格执行洒水降尘、裸露物料覆盖等防降尘措施。五是持续开展地下水专项排查整治。督导各县(市、区)、功能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不断推动地下水“双控”管理规范化。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对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加强地下水管理提出明确要求。出台《泰安市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进一步强化地下水管理。
(五)关于巡视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情况
进展情况:一是建立问题台账。建立巡视反馈移交的纪检监察类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件工作台账,逐一认真核查,依规依纪依法快速处置,确保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核查不清楚不放过、处置不到位不放过。二是加强督促调度。对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明确时限,倒排工期,加快办理。强化信访、案管、监督检查、审理联动监督,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办理质量。三是稳慎科学处置。对巡视反馈经查属实的违纪违法问题,坚持实事求是,综合考虑错误性质、情节后果、主观态度等因素,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科学处置。截至目前,省委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结3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其余正在办理。
(六)聚焦“当下改”与“长久立”,着力在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
进展情况:围绕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和问题多发易发的关键领域、重点环节,强化有效制度供给,修订完善、制定出台《中共泰安市委常委会及其成员职责清单》《泰安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泰安市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物资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全面加强水资源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建立完善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扬尘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关于常态化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的若干措施》等制度,进一步堵塞制度漏洞,着力在治标上下功夫,在治本上见成效。建立“督纪联动”工作机制,督促各部门单位将整改工作中发现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件反面警示作用,加大公开曝光力度,拍摄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片,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防线,依规依纪依法办事。建设大数据智慧监督平台,以招投标领域为切入点,构建违规招标发包、合同管理异常、验收结算异常、干部违规干预等监督模型,通过大数据比对分析,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开展智慧化监督,着力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确保项目高效推进,为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三、今后整改工作打算
泰安市委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牢黄河重大国家战略政治责任,持之以恒推进整改落实,努力在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上展现泰安担当、作出泰安贡献。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牢政治责任。把落实黄河重大国家战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要求,进一步完善全市总体发展思路目标,紧紧围绕服务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全面融入新发展格局上统筹谋划,尽快补齐差距短板,确保黄河重大国家战略在泰安落地见效。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理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断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市委常委会定期研究、系统谋划有关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的新任务、新要求。贯彻执行议事决策规则,建立健全廉洁风险防控机制,完善主体责任考核评价体系,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
三是持续正风肃纪反腐,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整治“四风”,常态化推进机关作风建设,大力弘扬“严、真、细、实、快”工作作风,积极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有效预防和惩治腐败问题。坚持不懈惩治和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妥善解决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做廉洁从政的表率。
四是聚力泰安高质量发展,全面抓好整改成果综合运用。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以钉钉子精神抓紧抓实后续整改工作。坚持把制度建设和改革创新贯穿整改落实全过程,做好制度立改废释工作,强化有效制度供给,构建制度监督落实的长效机制。把巡视整改与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做好当前各项工作,以更高的标准要求、更有力的措施办法,为全省“走在前、开新局”贡献泰安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38-6990307;邮政信箱:泰安市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大楼A6014房间),邮政编码:271000;电子邮箱:swztzrb@163.com。
中共泰安市委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