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3-0015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问答式解读】《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的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3-06-22 17:39 浏览次数:

一、申报5A级旅游景区,是否须先取得4A级质量等级?旅游景区申报质量等级,是否有其他前置审查条件?

旅游景区申报质量等级,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以自然、历史文化或者其他旅游资源为基础,有明确的空间边界,有必要的旅游服务设施,以提供游览服务为主要功能。2.深入挖掘、充分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有统一的管理或者运营机构,且其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4.有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制度,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条件;有必要的环境保护设施和生态保护措施。5.正式开放运营1年以上;申报5A级质量等级的,应当取得4A级质量等级3年以上;申报4A级质量等级的,应当取得3A级质量等级1年以上。6.对2个以上的A级旅游景区联合申报质量等级的,各旅游景区均应当符合前款规定的要求,且相互之间关联紧密,交通连接方便快捷,经营管理、形象标识、服务标准统一。

二、申报国家级旅游度假区需提交哪些材料?

需要提交下列材料:1.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件; 2.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认定申请报告书,包括旅游度假区基本信息(含名称、管理机构、空间范围、面积、总览图等)、度假设施分布和经营状况、旅游公共信息服务体系、游客综合满意度、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等内容; 3.旅游度假区总体规划、自评报告及相关说明材料(含文字、图片和视频);4.县级以上自然资源部门关于土地使用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相关材料; 5.近3年无严重违法违规等行为记录和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的承诺书;6.文化和旅游部要求的其他材料。

三、申报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和文化产业示范基地需具备什么条件?

申报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园区设立2年以上,以文化产业为主导产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2.园区产业集聚度高,具有较完整的产业链和完善的供应链,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总营业收入1亿元人民币以上。3.园区已集聚不少于50家文化企业,且文化企业数量占园区企业总数的60%以上,园区年文化产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60%以上,拥有一定数量在行业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骨干企业。4.园区四至范围明确,产业布局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不存在违规用地、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或以建设文化产业园区为名从事房地产开发等行为。5.园区定位明确,特色鲜明,文化企业聚集程度高,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完善,建设发展水平居全省同类园区前列,具备持续发展条件和进一步优化提升潜力。6.运营管理机构为独立法人单位,管理有序、运转良好,具有较高服务水平和创新管理能力。7.园区所在地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已将园区纳入当地发展规划,有支持园区建设发展的相应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8.近2年园区在建设发展过程中,在文化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及其他方面未发生较大违法违规问题或负面社会影响事件。9.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的其他条件。

申报创建省级示范基地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在山东省境内注册设立2年以上,主营业务属于演艺、文化娱乐休闲、动漫、创意设计、数字文化、艺术品、工艺美术、文化会展、文化装备制造、文化投资运营等行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方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2.经营发展良好,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在60%以上,最近2年营业收入增速高于所在行业规模以上文化企业平均水平。3.创新能力突出,在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推动业态优化升级、加快文化科技创新应用、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具有较高行业影响力和示范带动性。4.经营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5.近2年在文化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及其他方面未发生较大违法违规问题或负面社会影响事件。6.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的其他条件。

四、国家级和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的创建条件是什么?

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四至范围明确。有明确四至范围,街区、旅游景区、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的占地面积应不超过3平方公里,文体商旅综合体商业面积应不低于1万平方米。

(二)业态集聚度高。文化和旅游业态集聚,产品和服务供给丰富,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人次及消费规模较大。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内夜间营业商户中的文化类商户数量或营业面积应占比不低于40%;旅游景区提供夜间游览服务的天数较多,夜间营业的文化娱乐设施项目数量或游览面积应占比不低于40%。

(三)公共服务完善。夜间社会治安、照明、卫生、交通、移动通信情况良好;夜间出行便利度较高,有基本满足消费者夜间出行需求的公共交通服务;区域范围内及周边区域合理设立基本满足消费者夜间停车需求的停车位。

(四)品牌知名度较高。区域内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活动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形成集聚效应、品牌效应,在本地居民及外地游客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较强的吸引力。街区、文体商旅综合体、省级及以上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商业区域内文化类商户营业收入较高;旅游景区经营状况较好,年旅游人次、年营业收入及盈利水平较高。

(五)市场秩序规范良好。文化和旅游市场秩序良好,消费环境诚信守法、文明有序、健康绿色,消费者夜间消费维权便利。近3年(营业不足3年的自营业之日起)区域范围内文化和旅游企业、项目和设施在内容安全、生产安全、食品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没有出现较大违法违规问题。

(六)政策环境良好。所在地级市重视发展夜间文化和旅游经济,合理规划文化和旅游消费场所设施空间布局,推进包容审慎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引导市场主体创新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业态;对申报对象予以重点扶持,制定实施资金奖补等优惠政策。

省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必须满足《山东省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评定标准(试行)》中明确的条件:

(一)必备条件。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坚持正确政治导向和文化方向,持续提供夜间文旅产品及服务。2.集聚区边界清晰,核心区域范围不小于0.1平方公里。3.与区域商圈或旅游景区发展相融合,具有较强的辐射带动作用。4.有明确的集聚区运营或管理机构。5.经营期内未发生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保责任事故、重大刑事案件。

(二)综合条件。还要满足资源条件与基础设施、夜间文旅产品与服务、组织管理与保障机制、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示范性与影响力等5个方面17项具体要求。

五、酒店、宾馆如何进行四星级、五星级评定?

按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实施办法规定,酒店进行评星定级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申请。申请评定五星级的饭店应在对照《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及评定》(GB/T14308-2010)充分准备的基础上,按属地原则向地区星评委和省级星评委逐级递交星级申请材料。

(二)推荐。省级星评委收到饭店申请材料后,于一个月内对申报饭店进行星评工作指导。对符合申报要求的饭店,以省级星评委名义向全国星评委递交推荐报告。

(三)检查。全国星评委发出《星级评定检查通知书》,委派二到三名国家级星评员,以明查或暗访的形式对申请五星级的饭店进行评定检查。

(四)审核。检查结束后一个月内,全国星评委应根据检查结果对申请五星级的饭店进行审核。

(五)批复。对于经审核认定达到标准的饭店,全国星评委应做出批准其为五星级旅游饭店的批复,并授予五星级证书和标志牌。对于经审核认定达不到标准的饭店,全国星评委应做出不批准其为五星级饭店的批复。

四星级饭店的评定程序,参照五星级饭店评定程序执行。

六、如何申报国家甲级、乙级民宿?

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关于旅游民宿申报评定相关要求, 国家甲级、乙级民宿每年申报1次,申报条件主要有3项,1.符合治安、消防、卫生、环境保护、安全等有关规定要求,取得当地政府要求的相关证件;2.经营用房不超过4层、建筑面积不超过800平方米;3.初审符合《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评价》(LB/T 065-2019)及第1号修改单的甲、乙级条件。

七、“引客入泰”单次奖励的申报主体是什么?需要提交什么申报材料?

该项奖励共分为三项,主要涉及300人以上的市外过夜团队、旅游包机、旅游专(包)列,申报奖励的主体是组织上述来泰过夜旅游团队的组团旅行社。申报材料包括: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2.《“引客入泰”单次奖励申报表》《“引客入泰”单次奖励确认表》;3.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并加盖旅行社公章的团队电子行程单、旅游团队成员名单;4.组团社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复印件(或组团社与当地旅行社签订的同业确认书),组团社与地接社签订的团队确认书复印件(须加盖组团社、地接社公章,无地接社的不需提交);5.泰安市酒店、宾馆提供的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结账清单(正式发票原件仅供校验,不留存;发票复印件、结账清单须加盖旅行社公章,发票、结账清单须注明入住房间数、单日住宿房间价格、入住天数);6.团队电子行程单中涉及的泰安市旅游景区(点)开具的正式票据;7.3张不同场景的旅游团队活动照片(分别展示室内、室外、就餐等环节);8.申报旅游专(包)列奖补的,另需提供铁路局客调命令、缴款代用票复印件(在代用票复印件上加盖铁路收款部门公章);9.申报旅游包机奖补的,另需提供旅游包机合同、包机发票;10.其它补充材料。

八、“引客入泰”年度奖励中,需要提交什么申报材料?

在申报该项奖励中,列入统计的游客应为通过旅行社来泰并在泰安住宿至少1晚的市外游客,申报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1.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2.《“引客入泰”年度奖励申报表》;3.通过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并加盖旅行社公章的团队电子行程单、旅游团队成员名单;4.与游客签订的旅游合同复印件,或组团社与地接社签订的团队确认书复印件(须加盖组团社、地接社公章);5.泰安市酒店、宾馆提供的正式发票原件及复印件、结账清单(正式发票原件仅供校验,不留存;发票复印件、结账清单须加盖旅行社公章,发票、结账清单须注明入住房间数、单日住宿房间价格、入住天数);6.团队电子行程单中涉及的泰安市旅游景区(点)开具的正式票据;7.其它补充材料。

九、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的条件和程序是什么?

导游资格考试报名的条件有四项,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3.身体健康;4.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导游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形式进行,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审核、交费和打印准考证4个环节。

十、通过本年度特级、高级、中级导游晋升考试的导游员如何申领奖补?

已与我市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或在我市旅游行业组织注册满一年以上,并通过本年度特级、高级、中级导游晋升考试的导游员,应当自等级资格证书发放之日起30日内提交如下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导游等级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3.等级导游身份标识原件及复印件;4.《泰安市导游人员奖补申报表》;5.已与我市旅行社订立劳动合同满一年以上的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在我市旅游行业组织注册满一年以上的确认信息原件及复印件。


相关文件:泰政办发〔2023〕7号 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促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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