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平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基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全面贯彻“以基层为重点”的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把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的关键抓手,积极落实国家、省相关政策,加快推进空编补齐,完善用人育人机制,助推我市基层卫生健康工作蓬勃发展。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加快出台人才支持政策。2018年,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发改、财政、人社、教育、卫生健康等7部门联合印发了《泰安市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泰卫发〔2018〕63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提出了我市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并明确了部门分工。2020年,市委编办、市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印发泰安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的通知》明确提出,优化基层机构运行保障政策,按照“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基层机构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2022年,我委出台了《泰安市“十四五”基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把“扩充人才资源总量、激发人才队伍活力、提升人才队伍质量、巩固村级服务网底”列入推动基层卫生适宜人才提能扩量措施,把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工作总体规划。
二是推进空编补齐,充实基层卫生人才队伍。根据《若干措施》要求,各县市区、功能区逐步实现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业务、经费、干部任免及县级相关统筹管理事项实行统一归口管理,乡镇卫生院按照服务人口的1-1.5‰核定,截至2022年,全市乡镇卫生院(含承担乡镇卫生院职能的二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人数4741人,空编率为25.7%,编制使用率较2019年提高6个百分点。各县市区立足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分别制定了招聘放宽政策:泰山区采取不限户籍、不限性别、不限全日制学历、招聘应届(含择业期)毕业生比例不低于70%等措施;岱岳区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招聘岗位采取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新泰市通过降低开考比例的方式放宽了招聘条件;肥城市对报考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的采取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招聘岗位采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宁阳县对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不设笔试环节、直接进入面试,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面向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招聘岗位,采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东平县采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的方式放宽招聘条件。
三是提升基层岗位吸引力。按照“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原则,向市人社局争取设置424个基层定向卫生专业技术高级岗位(其中正高级岗位123个,副高级岗位301个),打破基层职称晋升的天花板。2022年,11人获得基层卫生技术正高级职称资格,112人获得基层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资格。
二、下一步措施打算
一是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开展“县乡村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培训基层医疗机构的全科医生、骨干人员和乡村医生,重点加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医适宜技术、儿童眼保健、合理用药以及医德医风等方面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和家庭医生团队实用技能,更好地满足群众医疗保健服务需求。
二是逐步完善绩效分配机制。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功能区制定资金拨付计划、成本测算及成本补偿参考标准,采取“提前预拨、据实结算”的方式,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分配合理。落实村卫生室补助标准,将不少于40%的任务交给村卫生室承担,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配资金,保障村医合法收入。指导各县市区、功能区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主确定绩效工资中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所占比重、绩效工资中分设的具体项目、标准及发放办法。
三是开展“业务院长”选派工作。从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选派“业务院长”帮扶薄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挥高层次专业人员对乡村医疗卫生人员的传帮带作用,通过健全规章制度、推广适宜技术、培养业务骨干、建立双向转诊通道和指导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等一系列帮扶,提升乡村两级管理和服务水平。
感谢您们对我市基层卫生工作的重视和关心,希望今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
联系科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联系电话:699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