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入驻小区直饮水制售管理的建议》第51号[社会公共类]已收悉。依据卫生健康部门工作职责,现就提案中所涉及的内容答复如下:
一、我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有关情况
现制现售饮用水是一种通过水质处理器现场制作饮用水并直接散装出售的供水方式,俗称小区直饮水。截止目前,在国家、省、市级层面均未针对现制现售饮用水出台具体的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卫生健康部门目前开展工作的依据主要是2011年原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卫办监督函〔2011〕571号)参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展卫生监督工作,为切实履行好卫生监督职责,我委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摸清底数、夯实工作基础。为切实摸清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底数,我们在全市开展了现制现售应用水集中整治行动。通过排查,目前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者)1105家,现制现售水站(机)2633台,其中:卫生管理制度公示2615台,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公示2199台,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公示2445台,执法部门监督抽检合格数961台,水质自检检验合格报告公示1532台,水质定期自检信息公示1944台,设备清洗维护信息公示2382台、水质卫生安全承诺书2570台、过滤器材更换日期公示2311台。
(二)压实责任、明确标准。为切实夯实现制现售饮用
水卫生监督工作,市卫健委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泰安城区“四小行业”暨现制现售水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明确了现制现售水卫生安全信息公示栏(样本)和现制现售水卫生管理九条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
参照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和2011年原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的通知》,各县市区、功能区主动承担起辖区内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三)细化监督内容、规范行业自律。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监督,监督检查用于现场制作饮用水的水质处理器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持有情况,是否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核查产品名称、型号和标签(说明书)中主要技术参数等是否与许可批件相一致,抽检出水水质。
二、下一步措施打算
(一)加大协调力度,争取尽快将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检测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学习借鉴外地市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方面的经验做法。出台我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将现制现售饮用水纳入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范围,对发现的现制现售饮用水方面存在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根据卫生健康委工作职责,重点对现场制作饮用水的水质处理器卫生批件公示情况、是否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出水水质情况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方面加强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力度。
(三)加强宣传,提升群众的维权意识。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卫生安全,借助法制宣传进社区、食品安全进校园、送健康进家庭等活动。加强从业人员、监管人员教育培训,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监督协管员、村(居)监督信息员作用,提高群众饮水安全意识,引导群众及时发现现制现售饮用水卫生问题,主动向有关部门反映,提供违法线索,以利于提升执法效率,及时制止纠正现制现售饮用水行业存在的问题。
最后,衷心感谢戴委员对卫生健康工作支持关心!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6日
联系科室:市卫生健康委综合监督与食品安全科
联系电话:6991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