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征选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的通知》要求,2023年5月,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启动了征选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工作,经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初审、资格审查、集中评议、复核确认等程序,评选出首批“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为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8月18日至2023年8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选有异议,请向我局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在书面材料上署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提出异议时应当对具体问题清楚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凡未提供事实依据、匿名、未注明联系电话或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联系人:李晓龙,联系电话:0538-6993118,通讯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大街111号二楼(泰安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附件: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首批入选名单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8日
附件
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家库成员首批入选名单
(按推荐单位排序)
序号 | 姓名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1 | 郑为奇 | 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
2 | 李树伟 |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处处长 |
3 | 解俊玲 | 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监督庭庭长 |
4 | 王惠敏 | 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技副高 |
5 | 刘 静 | 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科级干部 |
6 | 鞠 堃 | 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专技副高 |
7 | 李晓龙 | 泰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监督庭副庭长 |
8 | 张立胜 | 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 |
9 | 贺 乾 | 泰山区财源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
10 | 王晓磊 | 泰山区岱庙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
11 | 张义明 | 泰山区邱家店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
12 | 冯红华 | 泰山区上高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调解员 |
13 | 郑 琰 | 泰山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
14 | 毕俊斌 | 山东公允律师事务所主任 |
15 | 屈 帅 | 岱岳区大汶口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
16 | 王春燕 | 岱岳区范镇妇联主席 |
17 | 王 岳 | 岱岳区满庄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
18 | 吴寿军 | 岱岳区人民法院山口法庭庭长 |
19 | 李 蓬 | 山东金长虹律师事务所律师,劳动法律服务团队负责人 |
20 | 刘如芹 | 新泰市新汶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
21 | 王守祥 | 新泰市小协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
22 | 吕桂磊 | 新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庭负责人 |
23 | 郭 丽 | 新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仲裁庭庭长 |
24 | 杨新峰 | 肥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人 |
25 | 李 云 | 肥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综合管理科科长 |
26 | 孙冬雪 | 肥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立案调解科科长 |
27 | 郭庆钊 | 肥城市桃园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
28 | 王 娟 | 肥城市湖屯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调解中心主任 |
29 | 张 文 | 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
30 | 王 莹 | 肥城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
31 | 张明建 | 肥城市湖屯镇法律服务所基层法律工作者 |
32 | 柳海斌 | 宁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
33 | 陈 玉 | 宁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
34 | 杨 强 | 宁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仲裁庭庭长 |
35 | 丛广一 | 宁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 |
36 | 张 磊 | 东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仲裁庭庭长 |
37 | 王 杨 | 东平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 |
38 | 吴 琰 | 东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负责人 |
39 | 王 虎 | 高新区人力资源部劳动监察科负责人 |
40 | 张 琳 | 高新区房村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所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