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22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王明昌委员:
您提出的《针对当前成品油经营管理现状尽快加大税控管理和柴油监管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成品油监管涉及多个部门,按照2021年6月9日印发的《关于印发《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工作方案》的通知》(鲁市监发〔2021〕16号)的部门工作分工,公安机关负责依法查办成品油违法犯罪案件。运用专业技术手段全天候开展网上巡查,对重点区域进行日常巡查,实施动态管控。在坚持自办案件的同时,依法办理其他行政执法部门移交的违法犯罪案件。一是对非法买卖、储存、运输汽油和闪点小于等于60℃柴油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据《刑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非法改装车辆流动加油行为。2023年1月1日,柴油列为危化品管理,各地执法部门都加大了执法力度和打击力度。
2023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共查办涉成品油案件7起,其中立刑事案件3起,刑事拘留2人,逮捕1人,查获流动加油车2辆,打掉黑加油站点1个,查获自备油罐4个,加油设备一宗,查获成品油10吨,涉案价值7万余元。
但是,针对涉及柴油的案件比较特殊,虽然柴油列入危化品管理,但是应急管理部办公厅通知(应急厅函〔2022〕317号)关于认真做好柴油安全许可有关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企业自用柴油加油装置(不对外经营),不需要进行安全生产许可。这个规定使企业私自储存柴油具有了合法性,也为个人私自储存柴油提供了攀比性(企业没有许可证可以存储几十吨柴油不违法,个人私自储存柴油不过是几百升涉嫌违法),增加了监管难度和打击难度。
下一步,全市公安机关将严格按照工作分工,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涉成品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再次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泰安市公安局
2023年6月6日
联系科室: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
联系电话:8275032
(公开)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