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11370900004341523R/2023-0025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泰安市政府办公室 组配分类 文字解读

关于《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21 15:33 浏览次数:

《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已于2023年9月7日经泰安市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现就《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讲话中明确提出依法防控重要指导思想,要求全面加强和完善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2021年,省政府修订实施《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后,《泰安市卫生应急事业“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明确提出要健全我市卫生应急事业制度机制。当前我市实施的《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是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于2003年经市政府批准公布施行至今,新冠疫情流行下,公共卫生安全形势严峻,卫生应急治理需要应对更高的新挑战。

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关键是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预防处置措施,提升响应速度和救治水平。因此,我们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制定切合本地实际、可操作性强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的政府规章,从而依法、科学、精准地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有力维护全市社会稳定。

二、修订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4.《山东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三、修订目的

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提高我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

四、出台意义

《办法》的出台,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法治保障,对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四十八条,主要针对应急管理体系、应急准备措施、监测报告制度、应急处置措施等作出规定,并就不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职责的行为依法设定了法律责任。

(1)健全应急管理体系,明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应当坚持党委统一领导、政府分级负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

(2)完善应急准备措施,建立应急预案制定与演练制度,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应急保障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细化监测报告制度,健全监测与预警体系,建立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和平台,完善报告与举报制度。

(4)实施规范有效处置,规定应急处置实行属地管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清晰界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期间单位和个人责任,规定13项处置措施,确立分类救治原则,强化中医药防治、群防群控,规范了物资保障和社会捐赠。

(5)法律责任方面,明确不履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职责8种情形和妨害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5种行为,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6991463


  相关文件:泰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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