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努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市中贡献供销力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精神,市供销社起草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24年2月6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
一是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泰安市东岳大街491号(泰安市供销社办公室)收,联系电话:0538-8434101(邮编271000)。
二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tasgxsbgs@ta.shandong.cn。
泰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1月30日
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努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市中贡献供销力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6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仓储能力达到12万吨,农业社会化服务覆盖全市20%的耕地,建设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基地1万亩,培育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3个、省级农资服务示范县3个。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涉农乡镇和中心村供销社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实施“强基兴社”工程,对基层供销社因地制宜分类改造提升。通过土地托管增收、商贸流通增收、特色产业增收、资产经营增收、村社共建增收等途径,带动业务“空白”基层供销社恢复重建,提升相对薄弱基层供销社服务实力,加快基础较好基层供销社高质量发展步伐。强化县级供销合作社在基层供销社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履行统筹规划、政策协调、资产监管、人才培育等职责,整合人、财、物等资源,加大向基层供销社倾斜支持力度。鼓励支持探索“县基一体化”试点,规范发展村级供销社,提升基层供销社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基层供销合作社与村“两委”开展“村社共建”,联合开展为农服务。保障供销合作事业发展所需人员、经费和办公场所。〔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二)构建农资流通服务网络。积极融入全省“5+5+N”农资仓配体系和省供销社数字化农资流通服务网络,强化省市社有企业联合合作,打造市级社有农资龙头企业。推动县(市、区)建设农资集采仓配中心,鼓励涉农乡镇建设供销农资综合服务站和村级农资服务网点,构建贯通市、县、乡、村四级的农资流通服务网络。整合全市供销社系统农资经营主体,加快组建农资经营联盟,推广农资联采分销,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支持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扩大仓储能力,参与政策性农资储备工作。鼓励农资企业开展“一对一”“点对点”直供,打造1小时农资配送服务圈。实施“绿色农资”行动,推进肥药减量增效,树立“供销农资、放心农资、绿色农资”品牌。〔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加快培育多元化农业社
会化服务主体,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构建以社有企业为支撑、基层供销社为基础、为农服务中心为载体的服务体系。积极开展多种托管服务方式,因地制宜推广“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供销社”托管服务模式,对大田作物实行“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对林果等经济作物实行“全程技术指导+关键环节托管”。强化农业社会化服务装备支撑,加强与驻泰高校、科研院所合作,提升良种培育、智能配肥、统防统治、烘干仓储、加工销售、秸秆利用等关键环节服务能力,打造农业生产服务核心竞争力。实施国家农业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统筹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配套、粮食高产创建等项目,支持供销合作社集中托管服务的农业片区建设。在产粮大县全面实施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因地制宜创新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优化涉农保险承保理赔服务,做到“愿保尽保”“应赔尽赔”“快赔早赔”。〔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泰安监管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四)提升商贸流通服务体系。以“供销惠民”为品牌,通过直营、加盟等形式,打造城区综合性超市和社区服务站。鼓励参与“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供销市集”“供销惠民进社区”等便民活动。积极参与县域商业体系和流通强县建设,健全完善县级集采集配中心、乡镇供销综合服务站、村级供销综合服务社三级联动服务体系,拓展提升县域商贸流通服务能力。开展快递收发、普惠金融、电子商务以及农业废弃物回收、废旧家电和报废车辆拆解等再生资源业务,构建“多网合一、一站服务”的便民服务网络。〔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五)推动农产品产销结合。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改造农产品主销区、集散地市场,积极参与政府投资建设的农批市场、农贸市场运营管理。支持培育“泰供优品”品牌,通过“供销社+合作社+农户”“龙头企业+村党组织+农户”“龙头企业+基层社”等方式,建设有针对性且稳定性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探索发展中央厨房和预制菜产业,开展净菜加工、食品和农副产品初加工以及农副产品定制订单生产服务。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联采分销优势,推动泰安更多优质农副产品纳入国家、省集采平台。支持供销合作社参与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产品平台建设运营。积极参与构建农产品应急储备体系,提升系统应急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应急局〕
(六)做优做强社有企业。深化社有企业改革,支持社有企业依法享受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相关优惠政策,在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登记、股权转让、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等方面按照有关规定减免相关税费。市、县供销合作社全部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依法依规加强对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监管。成立资本投资运营平台,履行出资人职责,落实社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支持社有企业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团队和个人给予奖励激励。壮大社有龙头企业,理顺社有企业之间股权和隶属关系,组建泰安市供销集团有限公司,整合农业社会化服务、农资经营、日用品销售、再生资源回收等传统业务,加快发展电子商务、冷链物流等新兴产业,打造实力雄厚、竞争力强、有控制力的为农服务骨干龙头企业。各县(市、区)政府至少培育1家企业作为县(市、区)供销社的龙头企业,承接区域为农服务职能。加强系统资本联结,推广“省级龙头企业主导运营、市县供销合作社参与管理”模式,以资本为纽带,加强省、市、县三级供销社联合合作,通过共同组建合作企业的方式,推动社有企业业务下沉,形成互利共赢的社有企业发展格局。允许上级社争取的同级财政扶持资金依法以股权形式投入下级社。〔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税务局〕
(七)推进数字供销建设。推动数字赋能供销社传统业务,建立涵盖农业生产、加工、仓储、流通等全环节、全链条数字化服务平台和网络。实施“1+6+N”工程(即1个市级运营中心、6个县级运营中心、N个镇村级运营中心),构建市县乡村四级供销社大数据应用体系。加强农产品流通数字化功能提升,培育“泰供优选”等电商平台,开展农产品网上营销、直播售卖、社区配送、同城团购等产、供、销、配一体化服务。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数字化功能提升,提供农资供应、测土配方、无人机植保、庄稼医院、农技培训、质量全程溯源等专业化服务,构建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一站式”农事服务体系。加强社有资产监管应用系统建设,提升供销社社有资产清查核实、监督管理、统计分析、财务核算水平,加强信息化监管效能。〔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切实扛牢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责任,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统筹谋划、协调推进,抓好落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发挥职能、密切协作配合,落实相关配套支持政策,优化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环境。市供销合作社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抓好具体工作推进落实。〔责任单位:市供销社〕
(二)完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要根据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需要,整合相关领域政策,支持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对供销合作社财务挂账、金融债务、社有资产权属等历史遗留问题,有关县(市、区)政府和部门、单位要积极探索解决方案,依法依规落实处理。〔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商业银行〕
(三)强化资产监管。供销合作社要履行好本级社有资产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好本系统社有资产监管指导职责,全面开展资产清查和合同规范管理,推进资产建档立卡。要保持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的完整性,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违法违规平调、侵占供销合作社资产,征用、征收社有资产要按照有关规定合理补偿或等值调剂。推进社有存量用地盘活利用,所得收益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优先用于供销合作社项目建设和遗留问题处置。〔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注重自身建设。坚持开放办社原则,实施“人才兴社”战略,探索合作经济组织特色干部人事制度。配齐配强各级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注重选拔熟悉农业农村情况、懂经营、会管理、能创新的专业化干部。全面提升供销合作社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供销合作社政治生态。传承好“扁担精神”“背篓精神”,大力弘扬供销合作社文化,为新时代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力量。〔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市委组织部〕
为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努力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市中贡献供销力量,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精神,市供销社起草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现就《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文件出台依据
为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字〔2023〕217号)精神,我单位研究起草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二、文件出台背景及意义
2023年11月,山东省政府印发《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是十四五时期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指导性文件。为全面贯彻落实省政府文件精神,推动系统高质量发展,市供销社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基层干部职工意见建议,起草了《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先后多次征求市直相关部门单位、县(市、区)政府意见建议,经过反复修改完善以及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形成了提交本次会议的《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审议稿)。
《实施意见》出台后,将成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引领泰安市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性文件,对泰安在新时期继续办好供销合作社,推动供销合作社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具有重大意义。
三、文件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是发展目标。主要是围绕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深入实施“强基兴社”“社有企业振兴”两大工程,抓好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社会化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等重点工作,到2026年,全市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仓储能力达到12万吨以上。建设万亩市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基地,培育省级农资服务示范县、省级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县共6个,通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涉农乡镇和中心村供销社服务网点实现全覆盖。全面开创供销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持续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和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综合平台,当好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在服务乡村全面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展现新时代泰安供销担当。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包括实施“强基兴社”工程。依托农资供应、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流通等主营业务和经营服务网点,因地制宜领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带动更多农民群众。到2026年末,全市涉农乡镇基层社业务范围实现全覆盖。提升农资经营服务能力。持续培育壮大山东供销农业服务集团泰安有限公司,提高行业竞争力和服务带动力。联合系统内外农资经营企业,探索打造市级农资集采直销平台,共建“泰供”农资品牌,提高市级农资企业的市场份额。2026年,实现市级企业农资销售超过2万吨。创新托管服务模式。继续推广粮食等大田作物“土地股份合作+全程托管服务”和林果等经济作物“全程技术指导+关键环节托管”等托管服务模式。健全系统商贸流通网络。加强农产品上行的延链补链强链能力,拓展消费终端、优化流通环节、建设生产基地,以渠道带动流通,以流通促进生产,进一步提升农产品上行的能力。探索形成农副产品集采联采机制,推动农产品流通上下游合作。以泰供电商为依托,联合县域供销电商企业,聚力做强农产品电商供应链,逐步扩大线上销售品类和数量,提高农产品线上交易占比。培强做大社有企业。持续优化企业产业布局、经营格局,强化企业团队建设,推动集团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切实增强社有企业内生动力和核心竞争力。做好传统为农服务主营业务外,积极扩展食材配送、餐饮服务、电子商务、粮食贸易、再生资源等业务规模。加快“数字供销”建设,推动系统企业数字化转型。
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6日,泰安市供销社通过市政府官方网站对《泰安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供销合作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截至期满,未收到公众意见建议。
泰安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4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