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序号三十三已完成整改,按照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对整改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内容
煤炭消费总量压减不严不实。部分地方的发展改革部门对新建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把关不严,2018年以来全省审批的166个耗煤项目中,有110个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数据不实,有的甚至弄虚作假,其中菏泽、滨州、潍坊等市95%以上的方案数据不实,菏泽润鑫热力有限公司先后两次上报虚假的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方案。
二、整改目标
全面解决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不实问题。
三、整改措施
(一)2018年以来审批的耗煤项目煤炭替代不实6个,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补充完善替代源1个,核实替代量1个,纳入清单化管理2个,撤销煤炭减量替代方案审查意见1个,改用生物质锅炉1个。
(二)认真落实《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严把新上耗煤项目入口关,加强对耗煤项目替代源合规性、替代量真实性的核查把关,建立健全企业主体责任、市县逐一核查监管的工作机制,确保新上耗煤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合法合规。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泰安市城区西部热源项目。该项目设计耗煤量24.31万吨,应落实替代量26.741万吨,已落实替代量27.18万吨。替代源为16台燃煤锅炉,以及城乡居民“煤改气”、棚户区和旧村改造、既有建筑集中供暖的散煤替代源,每户散煤替代量均按照1吨计算,符合散煤替代实际。已完成整改。
(二)山东三和维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65t/h高效煤粉锅炉环保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原设计耗煤量4.59万吨,已落实替代量1.24万吨。目前已拆除停用部分主要设备及管道,现存车间满负荷生产情况下,项目年耗煤量约为1.21万吨,与合规替代量相符。已完成整改。
(三)山东润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三十万吨新型环保增塑剂建设项目。该项目重新调整了设计方案,将原评价边界内石油焦导热油炉改造为生物质导热油炉并另行单独立项,燃料由煤粉替换为生物质颗粒,该项目不再作为耗煤项目管理,目前已获得省级节能审查意见和泰安市生态环境局的环评批复。已完成整改。
(四)石横特钢新旧动能转换泰安特种建筑用钢项目。该项目耗煤量93.65万吨,应落实替代量112.38万吨,已落实替代量138.94万吨,符合1:1.2替代要求。已完成整改。
(五)中煤东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热电联产项目。该项目原设计耗煤量27.04万吨,已落实替代量14.02万吨。项目已重新变更立项,调减了建设规模,原设计方案中1台锅炉和1台发电机组不再建设,调减后设计耗煤量为13.91万吨,与已落实替代量相符,已取得减量替代方案批复意见。已完成整改。
(六)兴州纸业有限责任公司新上15t/h燃煤蒸汽锅炉项目。该项目已改用生物质燃料,不再使用煤炭,不再作为耗煤项目管理。已完成整改。
(七)严格落实新上项目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认真落实《山东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源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管理办法》,建立重点耗煤企业日常监管制度,对新上耗煤项目及历次各级环保督察反馈涉煤问题整改项目纳入重点管控名单,严格核查把关耗煤项目替代源合规性、替代量真实性,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序时进度,确保耗煤项目煤炭消费严格控制在核定替代量以内。长期坚持。
五、销号验收情况
该项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于2024年12月18日通过省发展改革委销号验收。
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6日(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538-6998868。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