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开展“一优三降”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 加强综合治理 改善通行环境
发布日期:2024-03-28 10:35 浏览次数:

近日,市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决定自今年3月份起至年底,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一优三降”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旨在全面加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改善道路交通通行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精准治理隐患“降事故”

精准治理重点驾驶人。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驾驶人培训机构的行业监管,深入推进驾驶人考试集中整治,严把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考试准入关,提升培训和考试质量。持续开展重点驾驶人隐患“清零”行动,对交通违法记满12分的驾驶人,公安部门要对其进行再教育。

精准治理重点运输车辆。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严把“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一校”等重点车辆登记准入关、检验合格标志发放关,全面排查三轮车、面包车、大货车等重点车辆底数,落实“三见面一建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基础信息台账。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教育等部门要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严禁不合格车辆从事营运行为。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对机动车生产、销售、维修企业加强监管,深入治理货车“大吨小标”、非法制售拼装、改装车辆等违法行为。商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对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及其回收网点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拆解不规范、倒卖报废车辆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非法拆解“黑窝点”。

精准治理事故易发多发点段。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要完善交通事故易发多发险要路段、平交路口“三必上”(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五必上”(警告标志、交通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信号灯)安全改造,使年内建设完成率达到100%。

严管交通秩序“保畅通”

严查酒(醉)驾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要综合研判酒(醉)驾违法犯罪和交通事故规律特点,持续严查酒(醉)驾等重点违法,最大限度减少因酒(醉)驾违法导致的交通事故。

定期组织联合执法行动。公安交警部门要联合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教育等部门每月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针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管理薄弱的现实和校车营运管理空档,突出“一早一晚”(4时至6时、17时至20时)两个时段,常态化开展联合行动,严厉打击货车超载、客车超员、农机车和三轮车违法载人、无资质校车上路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净化路面交通秩序。

提高电动自行车头盔佩戴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文明出行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一盔一带”守护行动,精准治理农贸市场、商场、集市等重点区域,提高安全头盔佩戴率。

加强工程车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要对辖区施工路段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施工路段的常态化巡查和教育管理,督促施工建设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优化为民服务“促满意”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联合有关餐饮行业协会,组织人员在涉酒场所广泛放置或张贴“珍爱生命、拒绝酒驾”提示牌,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落实交通安全教育主体责任,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

各县(市、区)要积极引导农村交通安全自律自治,进一步推动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面向农村地区“一老一小”“务农务工”等重点群体,采取悬挂宣传横幅、喇叭喊话、微信群提醒等方式,开展经常性的交通安全警示、提示活动。公安交警部门要持续丰富和创新交通安全宣传形式,利用典型事故案例加强宣传警示教育,不断提升宣传工作成效。

公安交警部门要转变执法理念,坚持严优并举、刚柔相济,强化警示告知和现场宣传,注重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构建“城+警”“交+警”“农+警”“住+警”4项联动执法机制,整合各单位职能优势,注意执法方式、方法和尺度,做到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来源:中华泰山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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