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鑫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总结完善东平县敬老院整合管理经验,实行特困人员区域集中供养和社会化服务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养老工作的关心关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总结推广东平县敬老院整合管理经验
首先,感谢您对“东平县敬老院整合管理经验”的建议与总结,这是对我市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运营管理模式的有益经验和有效探索。前期,我局高度重视东平县敬老院整合管理经验,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多次到东平县实地走访调研,通过座谈交流、一线走访等方式提出有关思路和建议。5月10日,东平县在全市老龄和养老服务观摩推进会议上以《“分类分区域分情况”集中供养 激发农村供养机构新活力》为题作典型发言,向全市推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运营管理经验。
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专门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对东平县敬老院整合管理经验进行研究总结。去年以来,东平县大力实施农村特困供养机构改革,创新“分类分区域分情况集中供养+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集中供养方式,着力构建县、乡、村、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增加养老服务供给。一是县级分类抓统筹。建设县级养老服务中心1处,作为全县最大的集中供养中心,特困人员供养上门服务、供需对接、资源统筹等功能更加健全。依托现有医养结合设施,建设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中心2处、储备场所1处,145名全失能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整体入住,失能半失能集中供养率达62%以上。建设精神障碍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场所1处,144名精神障碍特困人员得到专业照护。二是乡镇分区促转型。助推农村敬老院转型升级,整合相邻乡镇(街道)敬老院,建设区域性特困人员集中供养中心3处、乡镇(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0处,开展助餐、助洁、助浴、助急和探访关爱等服务。整合后的区域性供养中心负责相关区域内特困人员的集中供养,同时根据特困人员个人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二、关于农村养老服务的其他有益探索
近年来,市民政局十分关注农村“一老一小”民生问题,积极投身乡村振兴发展大局,并始终将农村养老服务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立足实际,探索创新,走出了一条以三级共建、四方参与为主要内容的“3+4”新型农村养老服务新路子。全国农村幸福院建设观摩会、全省农村敬老院建设现场会在泰安市召开,省民政厅转发推广了我市农村敬老院“四改一定”工作经验。
(一)开展敬老院“四改一定”和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转型升级。2019年,泰安市委、市政府以保障农村特困供养人员利益和需求为出发点,将敬老院“四改一定”工作(改造卫生间、厨房及餐厅、医疗服务、文体娱乐设施,建立定期组织老人外出观光制度)确定为为民要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全市各级累计投入1.6亿元,圆满完成敬老院“四改一定”实事工程,实现功能定位、服务方式、运营机制“三个转型”,即由传统的救助功能向强化养老功能转型,由粗放式服务向精细化服务转型,由政府包办向社会参与转型。敬老院实现由“温饱型”向“康乐型”转型跨越,成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的“幸福之家”。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的意见》(民发〔2019〕80号)精神,我市在巩固“四改一定”成果的基础上,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进一步改善硬件设施,增加护理型床位,全面提升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服务水平,“十四五”以来完成敬老院改造提升60余处。
(二)资源整合,实施失能特困老人集中照护。出台《关于实施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的通知》,按照“集中居住、集中照护、集中经费”的原则,每个县(市、区)设立1处失能特困人员集中照护机构,将农村特困人员中的失能老年人实行县级统管,有意愿的失能特困老人全部实现集中照护。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您提出的建议,与我们重点推动的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和优化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运营管理模式工作不谋而合,为我们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提供了重要参考。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养老服务发展,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有序推进特困人员区域集中供养服务,切实满足农村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增强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实施农村养老提档升级行动
市民政局将组织专门力量,对东平县改革做法进行提升完善,总结成功经验,在全市稳步推广。有序推进特困人员区域集中供养服务,推动管理主体调整,探索农村敬老院由乡镇(街道)管理调整为县级直接统筹管理,规范养老资产管理使用,实现特困人员供养机构资源统筹;优化整合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创新服务供给方式,强化管理服务能力,在全市推广建设“分类分区域分情况”集中供养体系,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尤其是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的基本生活。
(二)实施养老机构固本强基行动
鼓励公办养老机构在满足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集中供养需求前提下,优先为经济困难的空巢、留守、失能、残疾、高龄老年人以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提供服务。建立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和轮候制度。引导养老机构延伸服务范围,丰富康复护理、居家上门等服务功能,确保2026年年底前,60%以上的养老机构开展居家上门服务。
(三)实施医养康养提质赋能行动
加强医疗养老资源共享,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积极推进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融合发展,通过一体联建、签约合作、托管、派驻医护人员等形式,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
感谢您对民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继续扎实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进一步深化养老实践,丰富“养老泰安·养生泰山”养老品牌内涵,为解决养老服务难题贡献民政力量。
泰安市民政局
2024年4月10日
联系科室:养老服务科
联系电话:0538-6991660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