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顺风车”合乘是否合规?(04030301)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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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泰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本市鼓励和规范私人小客车合乘行为。私人小客车合乘,也称为拼车、顺风车,是由合乘服务提供者事先发布出行信息,出行线路相同的人选择乘坐合乘服务提供者的小客车、分摊部分出行成本或免费互助的共享出行方式。合乘属于合乘各方自愿民事行为,不属于营运行为,不需要办理道路运输证。合乘服务分摊费用由合乘服务提供者和合乘人按照人数适当分摊。合乘服务分摊费用仅限于出行过程中的能耗成本和发生的路桥通行费用。合乘每日每车接单次数不超过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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