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人事档案一直自己保管,现在想存放到人才中心管理,应如何办理手续?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规定:“转递档案时应严密包封并填写档案转递通知单,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送取,严禁个人自带档案转递”,建议该同志将自带档案交由原档案管理机构,由原档案管理机构通过机要交通或专人派送的方式送至现需存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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