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工伤认定流程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1、用人单位或职工向政务中心人社窗口综合柜员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递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前台综合柜员对照材料清单,按照材料样本和审核事项,逐项审核递交的申请材料。 2、前台综合柜员认为资料有齐全、内容不完整的,暂不收取,并一次性告知所需全部资料;资料符合规定的,接收相关材料,打印一式两份接收材料清单,由材料递交人签字确认后,一份放入递交材料中,一份由材料递交人带回。 3、前台综合柜员扫描上传相关材料,推送至复核人。 4、后台复核人审核查看接收的工伤认定申请材料,符合工伤认定受理条件的,出具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并电话通知递交材料申请人。材料不齐全的,下发材料补正通知,待材料补正后,出具工伤认定受理通知书。 5、根据需要对工伤案件进行调查取证。 6、工伤认定书印发后,送达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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