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证书丢失应如何补办?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补办按照“谁发证、谁补办”的原则办理。省高评委评审通过的高级职称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人到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申报材料,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定期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办理。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评审通过的中、高级职称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人到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由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单位)评审通过的初、中级职称证书遗失补办,申请人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或市直部门、单位办理。 已实行电子证书的,持证人可以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行打印补办。 《职称证书遗失补办个人承诺书》1份(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市人事代理机构代理人员由人事代理机构会同现工作单位和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审核盖章);身份证和两寸免冠近照1张;2018年度及之前取得资格的,需提供《评审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主管部门印章)。注:由他人代为办理的,需携带代办人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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