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专用人防工程有什么优惠政策?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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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配套建设医疗救护工程、核生化监测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建设单位修建医疗救护工程或者核生化监测工程的,按照该工程的建筑面积乘以2,计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修建防空专业队工程的,按照该工程的建筑面积乘以1.5,计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因此,按规定修建医疗救护工程、核生化监测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等专用人防工程,可以享受建设面积系数折算优惠。即,修建1㎡的医疗救护工程或者核生化监测工程,可以抵顶2㎡的普通防空地下室;修建1㎡的防空专业队工程,可以抵顶1.5㎡的普通防空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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