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提供虚假信息或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如何处罚?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山东省技术市场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提供虚假技术信息或者骗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的,由原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撤销认定登记证明;由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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