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公示即时信息,且经责令仍未改正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如何移出?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企业履行公示义务后,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向登记的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提交材料可登录泰安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点击信用监管栏目查看“经营异常名录移出材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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