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对媒体单位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为名,变相发布医药、保健品广告有哪些规定?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九条规定,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音像出版单位、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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