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2月期间汽车、家电促消费政策情况。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一是请在9月7日“泰安商务”微信公众号、9月8日“投资泰安”抖音号查看《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的通知》。二是抢券规则及流程,按照《关于继续实施促进汽车、家电消费政策的通知》执行。汽车消费券自投放起有效期1周,逾期自动失效。针对消费券核销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 1、购车、购置家电发票日期须与消费券核销日期一致或晚于资格券核销日期且须在资格券核销之日起一周内(含核销之日)。 2、每批汽车消费券的核销,用户须于每批抢券公告要求时间前通过“云闪付”APP上传资格券核销截图和《汽车消费券使用细则》要求的其它资料,申领乘用车汽车消费券,逾期不再受理。 3、为防止消费券“抢而不用”,消费券限定每个云闪付用户只能抢1次,请消费者根据需求慎重选择。
编辑:(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