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① 划拨:政府批文及划拨用地决定书(原件)、 ② 出让: 划拨土地协议出让: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政府批文及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土地出让金及出让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新供地出让:政府批文及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土地出让金及出让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③ 租赁:土地租赁合同(原件)、土地租金缴纳凭证(原件); ④ 作价出资(入股):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⑤ 授权经营: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⑥ 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⑦ 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 4、 建设工程符合规划和规划验收的证明(原件); 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的证明(原件) 6、 权籍调查表(原件) 7、 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 8、 房产测绘图及测绘成果电子数据 9、其他必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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