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转移登记 一般抵押权转移登记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与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不动产登记证明(或房屋他项权证、土地他项权证、林权抵押证)(原件); 4、被担保主债权的转让协议(原件); 5、债权人已通知债务人的证明(原件); 6、因处置不良资产而发生抵押权转移的,应提交相关部门同意处置不良资产的证明文件、公示的报纸、各资产公司可以管理和处置资产的证明材料以及其身份证明等; 7、其他必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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