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异议登记注销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凡复印件查验原件): ① 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 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异议登记失效的证明材料,包括:申请人未起诉的证明材料、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未受理、驳回起诉、驳回诉讼请求或其他不予支持诉讼请求的生效法律文书;异议登记簿记载的申请人主动申请注销异议登记的,可以不提交异议登记失效的证明; 4、不动产登记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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