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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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申请审批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
①单位:企业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事业单位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②个人:本人申请的提供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委托代理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
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① 划拨:政府批文及划拨用地决定书(原件);
② 出让:
划拨土地协议出让: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政府批文及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土地出让金及出让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新供地出让:政府批文及土地出让合同(原件)、土地出让金及出让契税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③ 租赁:土地租赁合同(原件)、土地租金缴纳凭证(原件);
④ 作价出资(入股):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资(入股)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⑤ 授权经营: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土地使用证(原件)、土地资产授权经营批准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⑥ 历史遗留问题: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4、土地出让金价款、土地租金、相关税费等缴纳凭证(原件);
5、权籍调查表(原件);
6、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提供80坐标系电子档);
7、其他必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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