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种情形可以销毁纸质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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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电子介质,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纸质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可以销毁:(一)抵押权登记、地役权登记已经注销且自注销之日起满五年的;(二)查封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已经注销且自注销之日起满五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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