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三)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四)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编辑:(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