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需要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已经登记的地役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证实地役权发生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地役权注销登记:
(一)地役权期限届满;(二)供役地、需役地归于同一人;(三)供役地或者需役地灭失;(四)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地役权消灭;(五)依法解除地役权合同;(六)其他导致地役权消灭的事由。
编辑:()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