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应提交哪些材料?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申请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一)不动产登记证明;(二)在建建筑物抵押权发生变更、转移或者消灭的材料;(三)其他必要材料。
编辑:(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