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企业工伤保险最低人数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企业购买工伤保险最低人数为企业提供的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之和:三类人员数量应满足:(1)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2-3人(应至少包括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安全总监,法定代表人可兼任总经理,安全总监不得兼任其他职务);(2)项目负责人(B证)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数量参照第6条执行(①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②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③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编辑:(
关闭
打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