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优化改进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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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鲁政发〔2021〕6号)要求,优化改进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压减审批事项,精减申报材料,在落实《关于提速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推进审批事项合并(第二批)办理的通知》(泰审批发〔2021〕9号)的基础上,现就市政设施类审批事项合并办理工作进一步明确,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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