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需要缴费么?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人应当交纳养犬管理服务费。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同意泰安市收取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批复》,养犬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为:初次登记收费350元/只,以后每年签注收费150元/只。 导盲、扶助、辅助犬只免收养犬管理服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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