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及应邀赴台签注需要什么手续?
发布日期:2024-05-06 08:59 浏览次数:
1、交验本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在身份证领取、换领、补发期间,可提交临时身份证)原件,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并提交复印件。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未满十六周岁人员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的,由监护人或者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申请。监护人应当提交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明、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等)、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以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护照等身份证明并留存复印件。 3、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籍人员(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现役军人除外)在本市申办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4、经台办部门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或者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持台办 “赴台批件”的应邀赴台人员,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台办出具的“赴台批件”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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