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进市委会: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村级医疗机构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通过开展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等一系列措施,村级医疗服务环境不断改善、服务能力不断增强、群众就医感受度不断提升。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一是树立良好形象,增加乡医岗位吸引力。为大力弘扬乡村医生扎根基层、执着坚守、无私奉献、服务群众的崇高职业精神,2023年,我委开展泰安市“最美乡村医生”推荐评议活动,经过县级评审推荐和市级审核,全市共评议公布50名泰安市“最美乡村医生”,有力营造学习先进、尊重基层卫生人才的浓厚氛围。为吸引大学生毕业后到村级参加工作,今年3月份,根据省统一安排部署,我委联合编办、教育、财政、人社等5部门开展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招聘工作,对2020年以来已招录大学生乡村医生通过考核方式给予事业编制保障,强化编制引导和保障作用。
二是多措并举,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2023年8月份,我委开展“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专项行动”,以此活动为契机,从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选派420余名业务骨干到村医能力不强的村卫生室担任“第一村医,通过示范带教,充分发挥人才传帮带作用,不断提升年轻村医的医疗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2024年,我委发布《泰安市公开招聘2023届医学专业大学生乡村医生简章》,面向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招聘21名大学生乡村医生,简化招聘程序,充实乡村医生队伍。
三是加强培训力度,建立人才帮扶机制。近两年,我委持续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强化基层机构人才获得去上级医院跟班学习的机会,以基层机构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在中西医结合、医防融合、中医适宜技术、儿童眼保健、合理用药以及医德医风等方面展开培训,共累计培训210名乡村医生。结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高血压糖尿病基层规范管理、家庭医生签约等内容,市县两级分别组织面向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村卫生室公卫人员每年开展1至2次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2019年开始,我委每年选派优秀人才下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驻点开展对口帮扶,共累计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派60名业务骨干担任“业务院长(第一科室主任)”,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广适宜技术、培养业务骨干、建设“名医基层工作站”和特色专科等一系列帮扶举措,为基层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医疗卫生服务。
四是加强医保待遇政策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助推诊疗分级格局。为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基本医疗保障和慢病管理方面的重要作用,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促进分级诊疗发展,我市在制定住院、门诊统筹等医保待遇政策时,注重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住院、门诊起付标准随级别降低而减低,支付比例随级别降低而提高。参保职工住院:在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年度起付标准分别为800元、500元、300元。参保居民住院:按照一档标准缴费的,在定点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一级和二级定点医院、三级定点医院,每次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600元、1000元;按照二档标准缴费的,每次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职工门诊统筹:一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三级定点医疗机构的起付标准分别为200元,400元,800元。居民门诊统筹:将门诊统筹和发挥基层医疗服务水平有效衔接,参保居民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开展家庭医生签约的定点乡镇(街道)、村(社区)医疗机构就医,无起付标准。在其他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起付标准为10元。参保职工住院:起付线以上、20万元(含)以下的住院医疗费用,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0%、88%、86%,退休人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95%、93%、91%。参保居民住院:在定点街道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一级和二级定点医院、三级定点医院住院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医疗费用,按照一档标准缴费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5%、70%、55%;按照二档标准缴费的报销比例分别为85%、75%、65%。职工门诊统筹:一级及以下、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医保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和60%,退休人员分别为85%、75%和65%。居民门诊统筹:自愿参与家庭医生签约的提高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按照一档标准缴费的提高到200元,按照二档标准缴费的提高到500元。
五是为老年乡村医生提供生活保障。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原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局印发的《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鲁卫基层发〔2014〕1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年满60岁退出乡村医生岗位的老年乡医,每工作满一年享受20元的生活补助,目前,全市领取补助的老年乡医达到1.08万人,有力保障了乡村医生的晚年生活。
六是提升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医保服务。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持力度,通过制定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障服务水平十二项举措,发挥医保政策牵引作用和基金支付的杠杆作用;持续加大对社区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支持力度,引导医疗卫生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普通门诊统筹和门诊慢特病医保定点签约服务,方便患有门诊慢特病的群众就近进行资格申报、看病就医。完善居民门诊慢特病、“两病”待遇政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无需复核或检查,整体纳入城乡居民“两病”专项保障范围,政策范围内医保报销比例提高到70%。实施“集采药品进基层”惠民行动,全市2700多家村卫生室实现集采药品全覆盖,累计销售集采药品7141万元,受益群众达142万人次,节约患者医药费用8700余万元。相关做法在《山东新闻联播》报道,在全省现场推进会上作典型发言。
二、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加强乡村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落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探索定向培养机制,加强乡村医生招聘力度,进一步充实乡村医生队伍。
二是强化村卫生室设施设备建设。全面推进村卫生室“五有三提升”(有观察诊查床、有智慧随访设备、有康复理疗设备、有必要的检查设备、有卫生厕所和冷暖空调,实现服务能力提升、诊疗环境提升、管理水平提升)。在此基础上,高标准建设一批中心村卫生室,大力推进村卫生室房屋产权公有和乡村一体化管理。
三是开展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全面加强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培训,提升在岗乡村医生学历层次,优化调整村医服务结构。通过采取优惠政策,吸引各类适宜人才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
四是认真落实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保障服务水平的政策措施。扩大门诊慢特病定点基本医疗卫生机构范围,逐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慢特病待遇水平,进一步减轻基层群众看病就医负担,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6月6日
联系科室: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联系电话:0538-699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