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金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委持续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用人育人机制,强化人员培训,切实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需求。
一、工作现状和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政府责任,加快出台人才支持政策。2018年,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发改、财政等6部门印发《泰安市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泰卫发〔2018〕63号),提出我市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具体任务目标和工作措施,并明确部门分工。2020年,我委联合市委编办、发改、财政、人社等9部门出台《关于印发泰安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行动三年规划的通知》(泰卫发〔2020〕27 号),明确提出优化基层机构运行保障政策,按照“两个允许”要求,统筹平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当地县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的关系,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基层机构人员收入逐步达到县级医院同职级人员水平。2022年,我委出台了《泰安市“十四五”基层卫生健康发展规划》,把“扩充人才资源总量、激发人才队伍活力、提升人才队伍质量、巩固村级服务网底”列入推动基层卫生适宜人才提能扩量措施,把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纳入人才工作总体规划。2023年,我委联合编办、教育、财政、人社、行政审批等部门转发《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同年12月份,组织各县市区、功能区梳理2020年新冠疫情以来通过“免试政策”进入村卫生室的大学生村医数和按照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2023届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已招录人数和拟新增招录计划数量。今年3月份,根据省统一工作安排,开展我市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人员招聘工作,目前已完成招聘工作。
二是落实经费投入,保障乡村工作人员收入。近年来,我市一直在探索县管乡用、乡管村用的统一管理和人才调配机制,设定基层定向高级岗位,2023年以来,40人获得基层卫生技术正高级职称资格,356人获得副高级职称资格。足额拨付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2023年度,我市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经费达到人均80元标准,全市共发放43479.2万元补助经费。加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截止目前,预算安排5907万元,专项用于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给予补助,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同时,对于保障村医收入,提高村医待遇,稳定村医队伍,起到了积极支持作用。为保障退休乡医的晚年生活,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原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局印发的《关于解决老年乡村医生生活补助问题的实施意见》(鲁卫基层发〔2014〕1号)文件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年满60岁退出乡村医生岗位的老年乡医,每工作满一年享受20元的生活补助,目前,全市领取补助的老年乡医达到1.08万余人。
三是开展人才帮扶,建立监督评价机制。自2019年以来,我委每年从二级及以上医院选派优秀人才下沉乡镇卫生院开展为期2年的帮扶工作,共累计向乡镇卫生院选派53名业务骨干担任“业务院长(第一科室主任)”,通过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推广适宜技术、培养业务骨干、建设“名医基层工作站”和特色专科等一系列帮扶举措,逐步实现被帮扶机构的规范化管理水平、服务能力和群众满意度“三个提升”。每年派驻地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业务院长”进行考核,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者可给予适当奖励,对符合优秀条件的人员给予表扬;对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年度考核有关规定处理;任期结束后,由我委进行统一考核,切实保障支援帮扶效果。
四是加强人才培训,提升乡村人才队伍综合能力。我委持续开展“基层人才能力提升培训活动”,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可到上级医院学习进修,近两年累计培训16名骨干全科医师、40名骨干人员、210名乡村医生。去年,与市委统战部联合组织80名乡村医生参加“聚力乡村振兴·乡村医生免费培训活动”,不断提升基层卫生人才综合能力。目前,全市具有大专及以上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乡村医生占比达到51%,乡村医生结构素质进一步提高。
二、下步工作建议
一是进一步研究制定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政策措施。我委将根据鲁政办字〔2023〕205号文件要求,重点研究制定“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发展投入、乡镇卫生院运行补助、村卫生室运行保障、推动乡村医生医师化、乡村医生岗位待遇”等政策措施,继续加大多渠道引才力度,推进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落实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倾斜政策,引导优秀人才留在基层。
二是严格落实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拨付工作。完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功能区采取“提前预拨、据实结算”的方式,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分配合理;落实村卫生室补助标准,将不少于40%的任务交给村卫生室承担,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分配资金,保障村医合法收入。分类确定乡村医生待遇水平,逐步解决乡村医生养老和医疗保障问题。
三是持续加强基层人才综合能力培训。开展乡村医生综合能力全覆盖培训三年行动,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推进,线上培训实行全员参与、每年更新培训内容,线下培训实行集中学习和辅导带教相结合、三年实现全覆盖,着力提升乡村医生执业能力。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帮扶力度,开展新一轮“业务院长”选派工作,通过“业务院长”的品牌效应和引领带动作用,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人才传帮带、服务内涵提升等方面提质增效。
泰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7月19日
联系科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
联系电话:0538-699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