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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94号)
发布日期:2024-08-19 10:22 浏览次数:

尊敬的致公党泰安市委: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已收悉,市人社局立足职能,组织相关处科室进行了仔细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进展情况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重点产业发展需求,着力构建培训、评价、使用、激励技能人才“全链条”培养体系,队伍结构持续优化,创新活力不断增强。截至2024年7月底,全市技能人才总量达65.17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总量达20.35万人,高技能人才总量占技能劳动者总量比例31.23%,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呈现良好发展态势。

(一)政策机制不断优化。制定出台人才政策“加强版”,量身定制了技能人才住房补贴、“订单式”培养补贴、平台载体建设补贴等一批管用有效、穿透力强的技能人才新政,初步构建起培育有平台、培训有补贴、培养有激励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制度体系。例如,对入选国家级、省级技师工作站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配套经费奖励,对入选市级技师工作站的给予10万元经费支持,近三年共发放奖励支持资金125万元;对参加“金蓝领”培训项目,培训并经考核达到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技能等级)或相应技术水平的,按照2500元、3000元标准给予个人培训补贴,按照技师2000元、高级技师5000元标准给予培训基地补贴,近三年共发放补贴奖励资金462万元。

(二)培育载体逐步建立。围绕我市重点产业、新兴产业和特色产业,依托大型企业、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培育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助推企业转型升级。截至目前,共建成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2个,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9家、泰安市技师工作站67家,为企业技能革新、技艺传承、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打下坚实基础。推进技能人才评价改革,突出企业、行业、技工院校三大评价主体,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广泛搭建技能竞技交流平台,建立“一赛一授权”竞赛评价模式,充分调动行业、单位及广大职工办赛、参赛积极性,以赛促学、以赛育才,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注入强劲动能。

(三)技工教育快速发展。全市设有11所技工院校,其中,技师学院4所、高级技工学校4所,全市6个县市区和泰安高新区实现技工院校“全覆盖”。围绕全市重点产业发展需求,遴选建设山东省技工教育优质专业群2个,泰安市技工院校名优专业9个。积极探索“校链企”融合发展新路径,出台技能人才“订单式”培养政策,深入推进“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突出产业链、新兴产业需求,鼓励技工院校与企业开设“订单班”“冠名班”,进一步提高了高技能人才培养的精准性和匹配度。

(四)培训质效有效提升。聚焦重点群体、重点领域、重点任务,分类施策、以点带面,推动各行业领域从业技能水平提升。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扩大政府补贴职业工种范围。持续实施“金蓝领”培训工程,高技能人才比重进一步提高。深入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采取企校双师、工学交替等模式培养新型学徒,着力培养青年技能人才。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着力培养技能领军人才,全市高技能人才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泰山产业技能领军人才6人、齐鲁首席技师48人。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快构建技能人才工作新格局。出台《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市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切实构建起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格局。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从高技能人才“引、育、留、用”四个方面持续发力,充分发挥技工学校基础作用和企业主体作用,深化“工学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以省技工教育优质专业和泰安市技工院校名优专业建设为牵引,引导技工院校围绕服务重点产业发展优化专业设置,扩大企校“订单式”技能人才联合培养规模,推动“校链企”深度融合,加强重点产业链企业技能人才供给力度。

(二)用活用好人才项目和载体平台。实施高技能人才“蓄水池”工程,加大政策宣传和支持力度,努力争创省级、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科学实施岱宗人才工程产业技能类和技能拔尖人才等市级人才工程,为高技能人才队伍储备更多后备力量,更好带动产业技能水平不断提升。积极构建以国赛为引领、省赛为龙头、行业赛和地方各级竞赛为主体,企业和院校竞赛及群众性技能练兵比武为基础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充分调动企业办赛参赛积极性。

(三)切实推动人才评价提质扩面。实施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提质扩面行动,在积极发动企业开展评价备案工作同时,加强对评价机构的综合管理,督促制定相关工作制度,促进评价工作规范实施。根据全市企业技能人才队伍现状,有针对性地鼓励企业开展特级技师评价,探索推进“新八级工”制度试点,进一步扩大自主评价范围。以社评组织等级认定题库建设为抓手,加强对社评组织等级认定全过程的审核把关,提高等级证书的社会公信力。

(四)不断提升技能人才社会地位。着力开辟高技能人才向专业技术岗位或管理岗位流动渠道,鼓励各级企事业单位面向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招聘工作人员。完善技能要素参与分配制度,鼓励企业完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技能职务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制度,试行高技能领军人才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制,着力提高技能人才收入水平。积极推荐技能人才中的先进模范人物作为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人选,切实提升高技能人才社会地位。


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19日


联系科室: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系电话:699131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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