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泰安市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抢占特医食品市场“新风口”强力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并会同市委组织部、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办理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泰安市特医食品产业发展现状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指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食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食品安全法》规定,国家对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简称特医食品)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特医食品应当经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生产特医食品应经省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许可,销售特医食品应经县级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许可或备案。其中,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只能通过医疗机构、药店零售企业向消费者销售。
2023年4月5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构建特医食品产业体系,加快特医食品产业发展的建议》答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23年3月底,山东省获得食品生产许可的特医食品生产企业2家,位于青岛和临沂。截止目前,我市无特医食品生产企业,特医食品经营主体 887家。
2022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严格特医食品标识标注,启用专属标志“小蓝花”,提升全社会对特医食品的认知度、辨识度。2023年,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卫生健康委和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山东省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办法》,解决特医食品在医疗机构临床应用环节的瓶颈和堵点,规范经营使用,促进产业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是开展企业摸底调研。积极开展特医食品相关联性企业摸底调研,听取企业对特医食品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鼓励具备特医食品开发条件或有意向发展特医食品企业,加强与省内外高校的合作力度,围绕特医食品的研发、中试、检测、审批等环节加大科研投入,引导企业打破产品局限,争取实现我市特医食品从“0”到“1”的创新突破。
二是加强政策扶持与引导。制定和优化特医食品行业的相关政策法规,明确标准体系,简化审批流程,降低合规成本,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特别是针对儿童、老人、慢性病患者等特定人群的特医食品开发。推动产学研合作,建立创新平台,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提升产品科技含量。
三是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对特医食品领域专业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由临床营养师、食品研发人员等组成的专业人才队伍,开展校企合作,培养研发、管理、营销等多方面人才。不断加强临床营养相关医疗体系建设,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通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良好生产规范》《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山东省医疗机构经营使用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管理办法》,积极推进营养科建设,配备专业的临床营养医师及技师,推动提高营养支持和营养治疗效果。
四是不断健全人才政策体系。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新时代人才强市建设服务推动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发挥政策引领带动作用,吸引特医食品人才。畅通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提供配偶随调、子女入学、编制管理、医疗保健、旅游健身、户籍办理等便捷优质服务,在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方面,根据人才意愿,优先协调办理。在安居保障方面,对符合条件的给予购房、生活补贴并提供首次购房公积金贷款服务,为人才提供舒心安心的就业环境,提升人才服务效能,强化广大人才对我市的认同感、归属感。
五是强化日常监管。严格遵循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不断健全以日常监督检查为基础、体系检查和飞行检查为补充的监督检查机制,严格特医食品经营环节日常检查,督促指导母婴店、大中型商超等特医食品主渠道经营主体强化“两查两专”规范管理,落实从业人员管理、进货查验、专区专柜销售、核对标签和说明书与注册标准的一致性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针对网络销售等重点领域,大力开展排查整治,引导企业合规经营,保障特医食品质量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在摸底调研的基础上,鼓励具有优势条件的生产企业引进新设备、新技术,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加快进入特医食品行业,尽早实现特医食品企业从“0”到“1”创新突破,抢抓特医食品“新风口”,引导企业结合自身行业特点,关注细分市场,加快布局和打造特医食品产业。
二是积极开展特医食品的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特殊医学用途食品的认知,正确引导消费观念,避免市场乱象。建立健全消费者反馈机制,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权益,营造健康的市场环境。
三是深化“四链”融合工作推进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科创资源精准配置等行动。同时,着力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满足人才多样化的生活和发展需求,让人才服务既有“速度”、更有“温度”,不断吸引更多人才选择泰安、圆梦泰安。
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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