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创新‘三个一’工作模式,加快推进高素质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做法,入选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县法治建设典型案例选编》;“行政复议+”工作体系获评2024年度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十大创新(培育)案例;持续深化“5+4”述法工作机制,得到司法部调研组充分肯定;行政复议决定书荣获全国行政复议法律文书一等奖。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履行
(一)加强党委集中统一领导。市委、市政府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法治委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22次,市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42次,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法治建设工作40次。
(二)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印发《关于深化府院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的意见》,实现行政与司法良性互动、优势互补。印发《泰安市述法工作办法(试行)》,法治建设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制定全省地市首个《法治督察工作人员库管理办法》,督察人员管理使用进一步规范。
(三)强化法治督察考核。对2个县(市、区)、1个功能区和8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持续深化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进驻18个市直部门单位开展巡察。将法治政府建设内容纳入对县(市、区)、功能区和市直部门单位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充分发挥考核的“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提升政府依法履职水平。一是“高效办成一件事”顺利推进。高质量完成2项“一件事”国家级试点任务,企业注销登记“一件事”经验做法入选国务院办公厅经验做法汇编,就医服务“一件事”入选第十八届全国政务服务工作交流研讨会和全国营商环境培训会典型案例。二是政务服务质效显著提高。完成550项政务服务事项流程重塑,平均压减时限56%。三是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探索实行许可资质休眠延续改革,推出“拿地即开工”、分段施工许可等改革举措。“园区事园区办”服务模式被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动态刊发,获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健全招标投标工作机制,减免依法必招项目投标保证金8669.05万元。加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体系建设,全市发明专利拥有量和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增幅均居全省第2位。
(二)夯实依法行政制度基础。一是积极推进新时代立法。组织起草《泰安市消防水源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2部,审核《泰山风景名胜区旅游安全管理规定》等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二是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走深走实。备案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审查报送备案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报备率、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三是着力深化文件清理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涉及国旗管理政策、不平等对待企业等文件清理评估工作,切实维护法治统一,有效推进依法行政。
(三)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效。一是加强决策目录化管理。印发《泰安市人民政府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6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进行调整,实现动态管理。二是强化决策监督力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指导,督促部门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构建两级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谋助手作用,严把法律风险关。三是推进决策科学评估。将重大行政决策执行及效果情况纳入政府督查范围,委托山东农业大学对5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进行督查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优化行政执法体制。稳妥开展向乡镇(街道)赋予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完成城区规划领域行政处罚权相对集中报批工作,优化调整规划执法体制机制。二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大力推进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应用,全市涉企行政检查数量月均下降30.3%。开展涉企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大对重点领域涉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力度,累计评查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案卷1300余卷,反馈整改问题4600余条。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对3600余名持证年审及执法证新申领人员进行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执法资格考试,对全市近1.1万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全员轮训。
(五)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针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问题,加大督查力度,狠抓落实效果,市政府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63件、政协委员提案259件。强化司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二是主动强化内部监督。扎实推进财政、经济责任和自然资源资产审计,认真实施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养老服务业政策落实等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单位54个、领导干部35人。三是全面深化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发布政务信息1万余条,依申请公开信息均在规定时限内给予准确答复,答复率100%。
(六)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大力促进矛盾纠纷多元调处化解。成立市级商事调解中心,设立“国泰民安”调解室,创建“泰好调”品牌。共排查矛盾纠纷5000余次,调解案件2.7万件,调解成功率99%。二是畅通矛盾纠纷化解渠道。2024年度全市新收行政复议申请2768件,是全市法院同期行政诉讼一审收案数量的3.43倍,行政复议后案结事了率93.69%。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群众满意率位居全省前列,全市信访总量和进京走访量实现“双下降”。打造“公信如泰山”仲裁品牌,全年共立案2365件,同比增长8%;收费1590.49万元,同比增长9%。三是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开展打击盗抢专项行动,侦办盗抢犯罪案件1387起,盗窃犯罪同比下降26.6%。积极推进立项审批、项目招标、学校改造等工作,加快专门矫治学校建设进程。
(七)提高重大突发事件依法预防处置水平。一是纵深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稳步推进“十大行动”“五项整治”,138项年度任务取得积极进展。“工业气瓶全流程信息化安全管理系统”获批应急部智慧应急“星火计划”创新案例。二是加强安全生产信用监管。制定印发《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协调联动制度》,及时将符合列入严重失信条件的单位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三是狠抓监管执法。健全执法机制,坚持精准执法、指导帮扶、暖心服务“三位一体”,立案处罚122起,罚款金额471.05万元。
三、存在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法治政府建设统筹推进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将深入贯彻落实《泰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一是聚焦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充分发挥法治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在推进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上持续发力,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二是聚焦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加强行政执法培训力度,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和精细化水平,切实提高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三是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深入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健全政务守信践诺机制,持续为企业减负担、破堵点、解难题,着力推动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