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四
01
严格粮食安全责任,落实“田长制”,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深入开展“十统一”社会化服务,确保粮食产量稳定在252万吨以上。生猪生产恢复到正常年份水平。大力发展泰山茶、泰山板栗、肥城桃、有机蔬菜等十大农业优势特色产业,总产值达到155亿元。发挥山东农业大学、省果科所、市农科院研发优势,抓好良种研究培育和推广,加快泰山百合、泰山黄精、新泰黄瓜和甘薯等特色种质资源产业发展。建设一批5G农业应用示范基地和生态智慧农场。完成引黄灌区农业节水工程,建设高标准农田23万亩
执行落实情况
02
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发展。
执行落实情况
03
吸引工商资本下乡,支持北京新农创、首农集团等在泰安投资兴业。新增市级以上现代农业产业园5家。实施农业龙头企业培育工程,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335家以上,年销售收入达到480亿元;新增市级以上合作社示范社60家、家庭农场示范场40家。以有机蔬菜、板栗等产业为重点,建设农产品出口基地,培育出口农业龙头企业集群。
执行落实情况
04
稳步推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新创建省级美丽乡村25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60个,美丽乡村示范村覆盖率达到25%以上。
执行落实情况
05
实施新一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深化农村“七改”工程,推动农村改厕规范升级;完成65%以上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路长制”,改革农村公路、“三通”道路管理养护体制,新改建“四好农村路”400公里以上,推动“三通”工程向自然村延伸。
执行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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