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海绵城市设施质量验收流程,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进一步推动城市绿色发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了《泰安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民主性,现将《泰安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众可以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网址:http://tajs.taian.gov.cn/)获取《泰安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并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taszjjfgk@ta.shandong.cn (二)通过传真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 0538-8229154 (三)通过信函将意见和建议邮寄至: 泰安市长城路16号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609房间,邮编:271000 寄送信函时,请在信封上注明“泰安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字样。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24日24:00时。 附:《泰安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设施竣工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泰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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