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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级工伤职工享受哪些工伤待遇?
2008-03-17 21:04:00    信息来源:


    工伤职工被鉴定为5-6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14个月的本人工资。㈡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0%、60%。伤残津贴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㈢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单位支付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标准:5-6级分别为20、18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5-6级分别为35、30个月。月工资标准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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