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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对象及范围: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办理条件: 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审批。
所需资料: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职)审批表一式四份; 2、工作人员(个人申请)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写出请示一式二份; 3、工作人员本人档案一份。
办理时限: 30天(每月审批一次)
费用情况: 免费
办理结果状态: 办结
办理部门名称: 工资福利与离退休处
办理地点、邮编: 泰安市市政大楼人事局 271000
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 0538—6991155
传真号码: 0538—6991763 网上表格下载: 无
网上办理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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