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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
2008-07-25 08:46:00 信息来源:泰安新闻网
市政府办公室近日下发通知决定,从今年起提高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市直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提高到每年每户2000元,县(市、区)城乡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每年每户不低于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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